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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业和非主业不应是国企经营房地产的标准,此种解决问题的标准与社会舆论相背离。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房价暴涨发出猛烈抨击。央企已占房地产业60%份额,其中不少是“地王”,因而成为大会攻击的对象。会后国资委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保留16家。至于这一措施能否抑制房价,只能拭目以待。但毕竟是抑制“国进民退”一举,可以缓解一下社会舆论。
国资委责令78家退出的理由是“非主业”,还保留16家主业的可继续经营房地产,可当“地王”。此种解决问题的标准与社会舆论相背离。社会舆论认为国企应全部退出房地产,而不应依靠银行贷款的优势,争当“地王”,与民企争利。
推出之惑
其实,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只是掩人耳目,央企并没有真正退出房地产。据《中国流通经济》杂志,2010年第5期报道:2009年,上述16家主业做房地产板块的央企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86%;净利润188亿元,占94%。78家“非主业”央企退出,并不影响央企在房地产行业中的优势。在以“保值增值”要求国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78家也不应退出。所以,主业和非主业不应是国企经营房地产的标准,而应明确国有经济的定位,即要国有经济干什么?它的任务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明确,得不到官员的共识,今后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问题还是分辨不清。
由于国有经济定位没有得到官员的共识,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经济界第37组发生“国进民退”的争论。国企委员提出,“现在都认为国企垄断,应该让国企退出竞争领域,这根本没有道理!”在场的一位民企委员站起来反对:“你讲的不对,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这是进步声音!”这时,一位央企老总当场要和该民企委员PK辩论,“退不退出,咱俩比赛,看你退出房地产还是我退出房地产?让市场来决定哪个企业能做!为什么只有民营企业可以搞房地产,国营企业就不可以做房地产?”
国企改革的进退历程
这场争论表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30多年,在许多基本问题上大家认识不一致。现在回忆国企改革的历程:
第一步,找准国企改革的对象。为了找准国企改革对象,经过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股份制,一直到明确产权,实行政企分开,经过近20多年的摸索,十八班武艺用尽,才找准国企改革的对象是政府,因为政府是国企的所有者,只有政府转变职能,才能进行自身改革,所以,政企分开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是国企改革的关键。
第二步,明确国有经济的定位。只有明确国有经济定位,才能确定国有经济应控制的行业和领域。改革实践,从保优去劣,抓大放小,到“有进有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经过长期摸索,最后在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决定》中,对国有经济有一个明确定位,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一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之内。这一定位回答了要国有经济干什么,主要任务是提倡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一定位为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提出了一个标准。这一定位虽然还不够严谨、需要细化,但从总体上是“国退民进”,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空间。这是政府经过实践,充分认识到,在中国处于“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的时候,是民营经济而不是国企拯救了中国,免蹈苏联覆辙,中央才做出这一破天荒的决定。所以,它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但可惜这一重大问题没有得到大家的共识,当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出“保值增值”,代替了中央提出的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任务,把国企引向追求利润最大化之路,使一些人产生错觉,才会出现上面所讲全国政协第37组的辩论。
在中央通过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之后,主管部门一个主要任务应使一些国企逐步退出国有经济非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但遗憾的是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律“做强做大”国企,这样国企利用优势大力扩张,进入房地产,争当“地王”,也就顺理章成了。
第三步,对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政企分开是将原来的工业部撤消变为公司,这些企业就继承了原来工业部对该行业的垄断。根据中央精神应继续对这些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但可惜的是许多做法与中央精神相反: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划定了国有经济控制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而实际做法,将决定中的控制“自然垄断行业”改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大大扩大国有经济控制的范围;中央规定国有经济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实际做法是“保值增值”,将国企引向利润最大化,背离中央规定的任务;中央屡次要求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而实际做法要把垄断行业“做强做大”;中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实际做法是以国企为主体;中央提出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应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实际做法提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我党执政的支柱”,抬高国企贬低民企;中央提出国有经济要控制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而实际做法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等等情况诸多,不一而足。
垄断企业依靠特权榨取高额垄断利润
在有悖中央精神的做法下,使这些垄断企业自我扩张,独断专行,依靠特权榨取高额垄断利润。2009年国企利润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通、中移动、中电信等不到10家垄断企业提供的,其余绝大多数国企要么产能过剩、要么亏损。据《商务周刋》的统计,2009年1—8月,中国出口成品油1496万吨,出口金额为66.5亿美元,平均每吨444.5美元,折合人民币3036元。而现在北京成品油价格:汽油8300元/吨,0号柴油7630元/吨。出口石油价格大大低于国内销售价,利润主要靠国内的垄断,而政府对此无能为力。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这些垄断国企,虽然享受许多特权和优惠,但效率低下,缺乏竞争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效益普遍低于民企。国企占有60%以上的社会资源,对GDP增长贡献不足3%,就业贡献不足20%。今年全国政协首场新闻发布会披露,“2009年私营企业工业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增长6.9%;……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5.3%,国有企业同比增长0.8%;私营企业主业收入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降低0.2%;从最重要的利润指标来说,私营企业的总利润同比增加17.4%,而国有企业同比降低4.5%。”货币供应量每增加1%,国有工业实际增加值平均为0.83%,民营工业则为2.87%,是国企的3倍多。
在以增强中国竞争力、与外国大企业抗衡的名义下,将许多“小舢舨”组成“航空母舰”进入世界500强,而在核心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牵、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国外同行企业相差甚远,2009年,中石油人均利润1万美元,国资委就沾沾自喜,而埃克森美孚人均利润为50万美元,相差几十倍。
这些垄断行业利润不上交,实行高工资、高福利、高补贴,7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只不过占全国职工8%左右,而收入却占全国职工收入的55%。他们的高管向外国看齐,享受高工资、优厚待遇,年薪几百万、上千万,退休后还享受省部级待遇,已经培育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形成一个贵族阶层,他滋生腐败和腐朽,近几年国企许多名高管落马,就是严酷的现实。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开达经济学家中心理事长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房价暴涨发出猛烈抨击。央企已占房地产业60%份额,其中不少是“地王”,因而成为大会攻击的对象。会后国资委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保留16家。至于这一措施能否抑制房价,只能拭目以待。但毕竟是抑制“国进民退”一举,可以缓解一下社会舆论。
国资委责令78家退出的理由是“非主业”,还保留16家主业的可继续经营房地产,可当“地王”。此种解决问题的标准与社会舆论相背离。社会舆论认为国企应全部退出房地产,而不应依靠银行贷款的优势,争当“地王”,与民企争利。
推出之惑
其实,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只是掩人耳目,央企并没有真正退出房地产。据《中国流通经济》杂志,2010年第5期报道:2009年,上述16家主业做房地产板块的央企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86%;净利润188亿元,占94%。78家“非主业”央企退出,并不影响央企在房地产行业中的优势。在以“保值增值”要求国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78家也不应退出。所以,主业和非主业不应是国企经营房地产的标准,而应明确国有经济的定位,即要国有经济干什么?它的任务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明确,得不到官员的共识,今后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问题还是分辨不清。
由于国有经济定位没有得到官员的共识,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经济界第37组发生“国进民退”的争论。国企委员提出,“现在都认为国企垄断,应该让国企退出竞争领域,这根本没有道理!”在场的一位民企委员站起来反对:“你讲的不对,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这是进步声音!”这时,一位央企老总当场要和该民企委员PK辩论,“退不退出,咱俩比赛,看你退出房地产还是我退出房地产?让市场来决定哪个企业能做!为什么只有民营企业可以搞房地产,国营企业就不可以做房地产?”
国企改革的进退历程
这场争论表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30多年,在许多基本问题上大家认识不一致。现在回忆国企改革的历程:
第一步,找准国企改革的对象。为了找准国企改革对象,经过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股份制,一直到明确产权,实行政企分开,经过近20多年的摸索,十八班武艺用尽,才找准国企改革的对象是政府,因为政府是国企的所有者,只有政府转变职能,才能进行自身改革,所以,政企分开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是国企改革的关键。
第二步,明确国有经济的定位。只有明确国有经济定位,才能确定国有经济应控制的行业和领域。改革实践,从保优去劣,抓大放小,到“有进有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经过长期摸索,最后在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决定》中,对国有经济有一个明确定位,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一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之内。这一定位回答了要国有经济干什么,主要任务是提倡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一定位为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提出了一个标准。这一定位虽然还不够严谨、需要细化,但从总体上是“国退民进”,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空间。这是政府经过实践,充分认识到,在中国处于“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的时候,是民营经济而不是国企拯救了中国,免蹈苏联覆辙,中央才做出这一破天荒的决定。所以,它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但可惜这一重大问题没有得到大家的共识,当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出“保值增值”,代替了中央提出的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任务,把国企引向追求利润最大化之路,使一些人产生错觉,才会出现上面所讲全国政协第37组的辩论。
在中央通过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之后,主管部门一个主要任务应使一些国企逐步退出国有经济非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但遗憾的是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律“做强做大”国企,这样国企利用优势大力扩张,进入房地产,争当“地王”,也就顺理章成了。
第三步,对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政企分开是将原来的工业部撤消变为公司,这些企业就继承了原来工业部对该行业的垄断。根据中央精神应继续对这些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但可惜的是许多做法与中央精神相反: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划定了国有经济控制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而实际做法,将决定中的控制“自然垄断行业”改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大大扩大国有经济控制的范围;中央规定国有经济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实际做法是“保值增值”,将国企引向利润最大化,背离中央规定的任务;中央屡次要求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而实际做法要把垄断行业“做强做大”;中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实际做法是以国企为主体;中央提出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应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实际做法提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我党执政的支柱”,抬高国企贬低民企;中央提出国有经济要控制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而实际做法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等等情况诸多,不一而足。
垄断企业依靠特权榨取高额垄断利润
在有悖中央精神的做法下,使这些垄断企业自我扩张,独断专行,依靠特权榨取高额垄断利润。2009年国企利润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通、中移动、中电信等不到10家垄断企业提供的,其余绝大多数国企要么产能过剩、要么亏损。据《商务周刋》的统计,2009年1—8月,中国出口成品油1496万吨,出口金额为66.5亿美元,平均每吨444.5美元,折合人民币3036元。而现在北京成品油价格:汽油8300元/吨,0号柴油7630元/吨。出口石油价格大大低于国内销售价,利润主要靠国内的垄断,而政府对此无能为力。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这些垄断国企,虽然享受许多特权和优惠,但效率低下,缺乏竞争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效益普遍低于民企。国企占有60%以上的社会资源,对GDP增长贡献不足3%,就业贡献不足20%。今年全国政协首场新闻发布会披露,“2009年私营企业工业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增长6.9%;……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5.3%,国有企业同比增长0.8%;私营企业主业收入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降低0.2%;从最重要的利润指标来说,私营企业的总利润同比增加17.4%,而国有企业同比降低4.5%。”货币供应量每增加1%,国有工业实际增加值平均为0.83%,民营工业则为2.87%,是国企的3倍多。
在以增强中国竞争力、与外国大企业抗衡的名义下,将许多“小舢舨”组成“航空母舰”进入世界500强,而在核心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牵、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国外同行企业相差甚远,2009年,中石油人均利润1万美元,国资委就沾沾自喜,而埃克森美孚人均利润为50万美元,相差几十倍。
这些垄断行业利润不上交,实行高工资、高福利、高补贴,7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只不过占全国职工8%左右,而收入却占全国职工收入的55%。他们的高管向外国看齐,享受高工资、优厚待遇,年薪几百万、上千万,退休后还享受省部级待遇,已经培育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形成一个贵族阶层,他滋生腐败和腐朽,近几年国企许多名高管落马,就是严酷的现实。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开达经济学家中心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