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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释放市场活力”、“依法治国”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招标投标制度也正面临着重大调整.2013年5月1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职责取消;2013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修订)》(征求意见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标准起点将提升且地方政府不再有权降低该标准,部分私营投资项目将不再强制招标;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取消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认定、取消了商务部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审批;2014年1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交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承担;2014年2月17日,国家铁路局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招标计划审批;2014年2月21日,商务部下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大幅度减少了备案、审批的内容和事项,相应主管部门仅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进行招标事项事前审批、审核,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二十余年形成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招标”的行业潜规则被打破;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对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取消,改为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全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