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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2000~2002年贵阳市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及修文县、开阳县、清镇市、息烽县多个蔬菜生产基地的表土和底土(53个样品)中重金属离子(汞、砷、铅、镉、铬)的含量进行检测,以GB/T18407.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为标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及Nemerow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其分析结果表明,贵阳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大部分土壤中的5种重金属离子的含量基本在GB/T18407.1-2001规定的范围内,但也有个别区域内的土样中砷、镉含量达到了警戒线的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