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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检测,具有监督和检测的双重作用,环境监测站既是一个科技部门,又是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按环保法的规定,环境监测站符合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是名符其实的环境监督执法队伍。为保证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和现场作出载决的准确性,必须增加投入,依照它的职能、地位、规格,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