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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成立需具备两个条件,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不包括自首,二者各具质的规定性;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也是惩办与宽大结合政策的具体体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