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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利用2010年-2012年江苏、上海、浙江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报等资料,对这三个地区境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发现:随着《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颁布和实施,上市公司在不同的位置披露了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但披露的形式和主体未形成统一的规范,信息披露质量也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