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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行为在农村一直普遍存在,山西田村作为经济欠发达与社会低度分化地区的代表,其民间借贷行为除了发生在强关系的亲戚朋友之间,以第三方主体为中间人的弱关系的村民间借贷也占据一定地位。不同于市场经济下陌生人间的理性行为,弱关系的民间借贷行为遵循着互惠与道义的运行逻辑,而互惠与道义的实现依托于村庄公共信用体系。村民间互助即仪式性互助与日常生产生活互助奠定了村庄公共信用体系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