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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组织的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联合立项评审(评估论证)会在沪顺利召开。为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以往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于日前对四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提出的3项长三角标准、沪苏浙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提出并拟在长三角生态绿色示范区先行先试的5项示范区标准,组织召开了立项评审(评估论证)会。在实现长三角区域标准"四统一"(即统一研制、统一立项、统一发布、统一实施)上,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