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验检疫机构成立之初,大多数直属局都是实行“管理+执行”型的业务运行机制,其业务处室一方面承担着辖区内部分区域的检验检疫“执行”业务,一方面还承担着辖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管理”业务,推动和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直属局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等任务。在业务量、人员机构数相对较少的情况下.这种“管理+执行”型的工作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