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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预警管理中进行了很多的研究和探索。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共危机预警管理的效果还不尽人意,主要体现在:公共危机管理的机制运行较为混乱、应急管理时效性较低、管理主体不明确等。对于这样的情况,必须要强化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建设,全方位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体系,建立完善的联动机制,从而保证公共危机应急体系能够满足我国的要求,从而全方位加强公共危机管理评估体系。
关键词:公共危机 预警管理 问题与对策
我国目前已经逐渐步入了高风险社会。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不断激化,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危险因素不断增加。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共危机事件不断出现,从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8年的“冰雪”雪灾和“汶川地震”,2009年的“H1N1”等等,我国的天灾人祸不断,公共危机事件频发。如何对公共危机进行高效的处理,是对我国转型时期政府的巨大考验。党和政府在近些年来不断强调进行公共危机预警管理的建设,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但我国公共危机应急能力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预警管理的制度上还存在较多缺陷,导致公共危机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才能不断完善我国处理公共危机的机制。
一、概述
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主要是面对自然灾害和传染疾病,在危机爆发时临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一个或几个部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我国目前负责危机预警机制的机构有安全生产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交通部、水利部等职能部门。我国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和职能部门,逐渐构建了利用电话、无线通信等网络来预测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提高了预警水平,为我国灾害的防止建立了基础的工作条件。同时,我国还建立了针对主要灾害的领导机构和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初步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灾害信息网络系统,促进了灾害管理的科学化发展;在传染病危机的管理方面,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我国公共危机预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在近年来发展迅猛,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共危机管理法治不健全。我国虽然很早就已经颁布了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规,比如《国防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也有面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法》等,以及面对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从立法角度看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缺失”。另外,现有的法律对公共危机没有普遍的指导性。加上我国公共危机立法较为松散,可操作性较低。我国应急法制主要由单项法组成的体系,国家应急法只有在基本法和单项法基础上建立才能发挥作用。另外,我国公共危机法律的实施效果较差。我国从中央到基层的政府,大部分都编制了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从各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到各单位应急预案,构成一道覆盖全国的应急预案网络。但很多专项预案都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存在,效力还较低,其实施效果远不如法律的效力。
2.公共危机管理主体不明确。我国公共危机的管理组织体系上的主体还不够明确,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看:①从指挥层面看,我国缺乏一个直接履行组织、协调、领导为一体的公共危机政府职能部门。解决我国公共危机主要是有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的。从表面看这些部门在公共危机中各司其职,但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因此这些部门的资源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高度整合,从而耽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另外,我国目前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机构,在危机发生时行政机构按照危机类别建立临时机构,在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危机解决后这样的临时机构也就解散,没有建立起常规化的危机管理体制;②从参与层面看,社会力量对危机处理的参与力量不够。我国的公共危机处理方式还主要集中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等参与到危机处理中,才能加强我国对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由于民间慈善还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组织,社会自助力量较差,导致很多公众即使有帮助受灾人员的心,也没有出力的地方。
3.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运行混乱。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是其突发性,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才能应对突发的公共危机,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效率。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运行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部门分割严重。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职能划分不清晰,较多事务的权利、责任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部门之间的沟通存在较大障碍。另外,由于权利的下放和分化导致政府在协调地方政府时存在困境;②信息沟通不畅。我国目前的信息机构采取分级管理的制度,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信息部门受制于各級政府,导致信息的传输存在失真现象,对政府作出科学的决策有所不利。同时,信息是逐级传递的,这就给危机处理的时机带来一定的滞后,容易延误事故处理时机。
4.公共危机管理应急保障滞后。只有建立全方位的应急保障机制,才能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备的人员物资储备库,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调动社会力量应对危机,促使危机在第一时间解决,这样的做法对危机处理和灾后重建都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备的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保障体系,导致有关部门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冲击难以应对。我国目前应急保障的问题主要在:①灾害应急处理的资源储备不足。我国目前危机应急主要依靠的是部队力量,并有少部分的社会志愿者力量。在对灾区调研过程中发现,当地没有常设的应急组织机构,导致大多数危机事件中居民都处于危险状态。另外,救援人员中专业技能人员较为缺乏,参与救援的医疗人员等不能满足灾害的需求;②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对于重大的危机事件而言,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灾害救助。我国目前应急保障主要依靠社会捐助和财政调度,没有建立专项储备金,导致灾害发生时难以迅速启动社会救助机制,不利于社会公共危机的处理。
三、完善我国公共危机预警管理制度的建议
1.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应该制定完善的紧急状态法,为危机管理制定一个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从而提高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水平;其次,应该不断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权的合法行使;最后,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公共危机管理执法评价工作应该由人大常委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察部门等联合参与,对危机的处理效果及时向公众进行反馈。
2.建立全方位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我国必须建立统一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为公共危机管理提供统一的指挥和决策,建立职能组织体系、综合协调部门和辅助部门。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建立常设的公共危机处理机构。在危机发生时,由处理机构针对突发事件有效分配国家资源。同时,在地方应该成立相关的常设机构,在中央相关机构的领导下实现危机管理的常规化。其次,要构建完善的公共危机社会参与平台,有效地汇聚社会资源,为公共危机提供充沛的人力物力支持。
3.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绩效评估体系。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共危机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合理的评估反映公共危机的管理效果。这个评估体系要贯穿于公共危机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参与公共危机处理的所有部门进行全面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推动公共危机处理体制地推进和变革。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近年来虽然在一些公共危机事件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做得不尽人意。政府部门应该从法律、机制、决策、评估体系等方面建立全面的危机管理体制,加快我国现代公共危机预警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的危害性。
参考文献:
[1]汪菁.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J].科学决策,2013,01:78-93.
[2]刘静.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2,03:86-89.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网络环境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2012SJB630026).
关键词:公共危机 预警管理 问题与对策
我国目前已经逐渐步入了高风险社会。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不断激化,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危险因素不断增加。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共危机事件不断出现,从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8年的“冰雪”雪灾和“汶川地震”,2009年的“H1N1”等等,我国的天灾人祸不断,公共危机事件频发。如何对公共危机进行高效的处理,是对我国转型时期政府的巨大考验。党和政府在近些年来不断强调进行公共危机预警管理的建设,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但我国公共危机应急能力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预警管理的制度上还存在较多缺陷,导致公共危机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才能不断完善我国处理公共危机的机制。
一、概述
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主要是面对自然灾害和传染疾病,在危机爆发时临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一个或几个部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我国目前负责危机预警机制的机构有安全生产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交通部、水利部等职能部门。我国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和职能部门,逐渐构建了利用电话、无线通信等网络来预测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提高了预警水平,为我国灾害的防止建立了基础的工作条件。同时,我国还建立了针对主要灾害的领导机构和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初步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灾害信息网络系统,促进了灾害管理的科学化发展;在传染病危机的管理方面,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我国公共危机预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在近年来发展迅猛,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共危机管理法治不健全。我国虽然很早就已经颁布了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规,比如《国防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也有面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法》等,以及面对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从立法角度看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缺失”。另外,现有的法律对公共危机没有普遍的指导性。加上我国公共危机立法较为松散,可操作性较低。我国应急法制主要由单项法组成的体系,国家应急法只有在基本法和单项法基础上建立才能发挥作用。另外,我国公共危机法律的实施效果较差。我国从中央到基层的政府,大部分都编制了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从各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到各单位应急预案,构成一道覆盖全国的应急预案网络。但很多专项预案都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存在,效力还较低,其实施效果远不如法律的效力。
2.公共危机管理主体不明确。我国公共危机的管理组织体系上的主体还不够明确,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看:①从指挥层面看,我国缺乏一个直接履行组织、协调、领导为一体的公共危机政府职能部门。解决我国公共危机主要是有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的。从表面看这些部门在公共危机中各司其职,但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因此这些部门的资源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高度整合,从而耽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另外,我国目前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机构,在危机发生时行政机构按照危机类别建立临时机构,在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危机解决后这样的临时机构也就解散,没有建立起常规化的危机管理体制;②从参与层面看,社会力量对危机处理的参与力量不够。我国的公共危机处理方式还主要集中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等参与到危机处理中,才能加强我国对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由于民间慈善还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组织,社会自助力量较差,导致很多公众即使有帮助受灾人员的心,也没有出力的地方。
3.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运行混乱。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是其突发性,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才能应对突发的公共危机,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效率。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运行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部门分割严重。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职能划分不清晰,较多事务的权利、责任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部门之间的沟通存在较大障碍。另外,由于权利的下放和分化导致政府在协调地方政府时存在困境;②信息沟通不畅。我国目前的信息机构采取分级管理的制度,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信息部门受制于各級政府,导致信息的传输存在失真现象,对政府作出科学的决策有所不利。同时,信息是逐级传递的,这就给危机处理的时机带来一定的滞后,容易延误事故处理时机。
4.公共危机管理应急保障滞后。只有建立全方位的应急保障机制,才能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备的人员物资储备库,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调动社会力量应对危机,促使危机在第一时间解决,这样的做法对危机处理和灾后重建都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备的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保障体系,导致有关部门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冲击难以应对。我国目前应急保障的问题主要在:①灾害应急处理的资源储备不足。我国目前危机应急主要依靠的是部队力量,并有少部分的社会志愿者力量。在对灾区调研过程中发现,当地没有常设的应急组织机构,导致大多数危机事件中居民都处于危险状态。另外,救援人员中专业技能人员较为缺乏,参与救援的医疗人员等不能满足灾害的需求;②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对于重大的危机事件而言,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灾害救助。我国目前应急保障主要依靠社会捐助和财政调度,没有建立专项储备金,导致灾害发生时难以迅速启动社会救助机制,不利于社会公共危机的处理。
三、完善我国公共危机预警管理制度的建议
1.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应该制定完善的紧急状态法,为危机管理制定一个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从而提高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水平;其次,应该不断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权的合法行使;最后,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公共危机管理执法评价工作应该由人大常委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察部门等联合参与,对危机的处理效果及时向公众进行反馈。
2.建立全方位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我国必须建立统一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为公共危机管理提供统一的指挥和决策,建立职能组织体系、综合协调部门和辅助部门。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建立常设的公共危机处理机构。在危机发生时,由处理机构针对突发事件有效分配国家资源。同时,在地方应该成立相关的常设机构,在中央相关机构的领导下实现危机管理的常规化。其次,要构建完善的公共危机社会参与平台,有效地汇聚社会资源,为公共危机提供充沛的人力物力支持。
3.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绩效评估体系。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共危机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合理的评估反映公共危机的管理效果。这个评估体系要贯穿于公共危机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参与公共危机处理的所有部门进行全面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推动公共危机处理体制地推进和变革。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近年来虽然在一些公共危机事件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做得不尽人意。政府部门应该从法律、机制、决策、评估体系等方面建立全面的危机管理体制,加快我国现代公共危机预警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的危害性。
参考文献:
[1]汪菁.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J].科学决策,2013,01:78-93.
[2]刘静.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2,03:86-89.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网络环境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2012SJB6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