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应然构建与完善发展

来源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ianxu369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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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律体系应包括能源基本法和具体能源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具体能源法又可划分为能源利用法、能源产业法和能源公用事业法。以此为参照对我国能源立法进行体系化评估,存在能源基本法缺失、能源产业法覆盖领域的欠缺以及能源公共事业法整体上立法层次偏低等问题。因此,已从对《能源法》进行合理定位、完善能源产业法的覆盖领域以及提升能源公用事业法立法层次等方面推动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 The energy legal system should include the two basic components of the Energy Basic Law and the Specific Energy Law. The specific Energy Law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Energy Utilization Law, the Energy Industry Law and the Energy Utilities Law. Using this as a reference to systematically evaluate China’s energy legislation,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basic energy law, the lack of coverage in the energy industry law, and the low level of legislation in the energy public utility law as a whole. Therefore, we have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energy legal system in terms of rationalizing the Energy Law, improving the coverage of the energy industry law, and raising the legislative level of the Energy Utilitie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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