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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现行《土地管理法》的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偏低,对集体和农民是一种不完全补偿,不能正确反映出土地的市场价格;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使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不合理。改革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应当坚持四大原则;建议建立土地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以土地价格为依据,形成客观的土地补偿标准;制定严格的土地征用程序;尽快制定土地征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