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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局面,提高林木采伐管理水平,实现森林采伐作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国家进一步改革了森林采伐管理制度,2003年和2006年,国家林业局分别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制定森林采伐伐区设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