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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兴华等19人利用普洱茶集资诈骗等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李兴华等人以抽逃出资的方式非法设立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后又在杭州、宁波两地设立多个分公司。2008年至2011年,李兴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抽逃出资、无普洱茶终端销售盈利能力的真相,夸大普洱茶的收藏和升值功能、采用承诺由公司代为储存、销售普洱茶并能支付高额回报的方式,以及“后账还前账”的循环支付手段,诱骗中老年人支付“茶叶购买款”及“茶叶仓管费”,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