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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县支行监督工作机制的成效(一)确立了监督部门的独立地位。实行“派驻制”后的监督机构,较好地理顺了监督机构的隶属关系,与人民银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相适应,真正体现出监督与被监督的制约关系,消除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干预,使人民银行监督机构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支行监督部门独立履行监督控制职能和监督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