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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具有数量大和地域独特性强的特点,而公众参与作为立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备、公众参与度质量低、渠道单一、信息收集采纳成本高的缺陷.社会团体作为我国社会中逐渐壮大的群体,在地方立法中也渐渐凸显其优势,利用社会团体能够更好地推动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减少政府的程序成本并能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