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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先秦时期儒、道、墨三家爱的伦理思想的历史考察,揭示仁爱——爱人、慈爱——爱自然和兼爱——爱天在先秦展开为一个合理的逻辑进程并表征为普遍的伦理观念。三家之爱兼括了其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层面的所有形式,并扩展到自然、宇宙中,从而使先秦时期爱的伦理思想的内涵更加丰富。但是,爱的伦理观念在先秦并未独立出来并表述一个相应的伦理世界,爱都有所依附,这就带来了人们对人类最基本感情——爱的理解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