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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rn阳春三月,万物萌发.69年前的1950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这算是新中国第一个有关干部退休的政策文件,但实施范围只限于机关、铁路、邮电、海关等旧中国就曾有退休金制度的单位;待遇也是一次性支付,每工作一年发给退休前本人月工资的1/3,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的工资.1951年和1952年,内务部、人事部分别发布了有关政府工作人员的退职处理办法(当时退休、退职不作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头几年有关干部退休(退职)的规定,总体看都属于临时性政策,而且限于少量专门群体实行.其原因是,革命和建设需要大批干部,正是用人之际,他们的退休问题还摆不上国家议程;而且当时财力薄弱,大批干部尚在实行供给制,没有能力建立规范的退休保障制度;何况大多数干部都抱定终生奉献给革命事业的决心,主观上也没有退休养老的思想准备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