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工作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bo82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围绕戒毒、育人为中心,确立矫治机制跟进、矫治内容跟进、矫治手段跟进、矫治载体跟进四位一体的“跟进式教育”工作模式体系。本文通过介绍“跟进式教育”工作模式体系在江苏省某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流程中的应用,探讨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及方法。
  关键词 跟进式教育 强制隔离戒毒 工作模式 矫治
  作者简介:王东,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法学)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234-02
  作为一种教育工作模式,“跟进式教育”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二年左右教育矫治的过程中,围绕着戒毒、育人为中心,确立了矫治机制跟进、矫治内容跟进、矫治手段跟进、矫治载体跟进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这四个方面成为跟进式教育的四个模块,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学习与生活相结合,教育、管理、矫治、活动相衔接,戒毒知识传授与个人整体素质拓展、社会生存能力提升相统一。江苏省某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实现劳教戒毒向强制隔离戒毒平稳过渡的同时,大胆创新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四位一体”的跟进式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模式。
  一、落实“跟进式教育”主题思想,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跟进矫治机制,保障规范运行
  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三期四段”不同管理阶段的教育内容、方法,细化了入所教育、课堂化教育、心理咨询矫治、习艺技能培训等规定。按照局党委“纯化基层大队职能,试行剥离‘三课’教育职能、辅助性职能,由专门的职能部门统一承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力量,设立了隽旦法律援助工作室和心理矫治中心,并从大(中)队抽调了3名持有教师经验的民警和3名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专门从事戒毒法制教育和心理救助工作,促进了日常教育矫治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跟进矫治内容,着力“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戒毒法制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戒毒知识竞赛、戒毒科普宣传等形式,全面开展《禁毒法》集中宣教活动,增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禁毒、戒毒意识。编写了《戒毒拒毒知识手册》,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高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二是强化戒毒意志培养。通过戒毒宣誓、签名,背诵戒毒信条,毒品考验,开展戒毒体会交流、禁毒巡回宣讲等多种途径,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增强戒毒的意志力。三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矫治教研室的作用,在规范开展心理测试分析、常规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课堂化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同时,全面推广心理状况晴雨表、心理健康操等,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形成健康的心理,最终消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四是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充分发挥与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共建的“创办你的企业”教育作用,开展“就业型、创业型、自我服务型”培训,开设计算机、电子装配等培训项目,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学会一技之长,进一步提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能力。
  (三)跟进矫治手段,注重“三个结合”
  注重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相结合。在实施常规课堂化教育的同时,运用多媒体课件,开设禁毒形势、心理健康、中华传统文化等专题讲座。注重个体心理矫治与团体行为矫治相结合。在实施个体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的同时,开展团体心理咨询、行为训练和矫治,提高心理矫治效果。注重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在开展好所内教育矫治工作的同时,充分依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通过邀请当地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戒毒人员家属等社会各界人士来所开展帮教活动,提高教育矫治社会化水平。
  (四)跟进矫治载体,加强所区文化建设
  在认真办好所内小报、板报、宣传窗、禁毒文化墙、文化艺术长廊、科普园地等所内宣传阵地的同时,创办了《放晴我的心空》期刊,及时刊登文化资讯、戒毒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等,加大回归社会创业典型宣传力度,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获取新知、感悟人生、重塑自我提供了有益平台。开展以“读一本好书、举办一场文艺演出、进行一次书画才艺展示、开展一次趣味体育竞赛”为主题的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每天组织收看新闻联播、收听所内广播、学唱《感恩的心》、《从头再来》等立志歌曲,活跃了场所教育矫治氛围。
  二、“跟进式教育”思想与戒毒矫治流程相统一
  (一)脱毒治疗期内的跟进式教育
  这一时期,许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尚未脱毒,在加强运用药物和物理戒断疗法开展脱毒治疗的同时,针对他们初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环境、制度、管理等情况还一无所知的实际,跟进式教育矫治的侧重点是——认知教育。
  1.适应性教育。组织新入所强戒人员学习《禁毒法》、所规队纪、权利义务等,明确戒毒总体安排和目的,使他们熟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环境,知晓《禁毒法》相关内容,场所戒毒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定,从而提高其戒毒的心理预期,并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内务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内务卫生训练,逐步使他们对在场所戒毒建立安全感。
  2.树立戒毒信心。一方面组织学习戒毒知识,在集合、开会时,集体背诵戒毒誓词和戒毒格言,唱《感恩的心》和《从头再来》,强化戒毒信念,并让每一名戒毒学员志愿签订戒毒承诺书和戒毒决心书,从而营造浓厚的戒毒氛围;另一方面渐进式地开展体能恢复训练,使用幽默疗法为戒治人员播放幽默视频,消除戒治人员负面情绪,加速体能恢复。
  (二)身心康复期内的跟进式教育
  这一时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已脱毒,但体质尚虚弱,许多人还存在稽延性症状和其它疾病,心理疾患大多未消除,因此,此阶段教育矫治工作应当在开展好体能康复训练,“三课”、心理健康、戒毒知识等课堂化教育的基础上,还应适时开展下列教育矫治方法:
  1.开展“暗示语言模式”的体能训练。可在每天组织戒毒人员进行太极拳、健身操等训练中,将心理学的暗示语言模式融合在体能训练中,如:太极拳每一招式都配上“精心修身,平淡是真”,“我心如松,毒瘾如风”等修身养性的掸语,让戒毒人员在进行太极拳等体能训练中朗诵,从而提高自我修养,巩固成功戒毒信心。   2.定期开展心理辅导。组织戒毒学员在心理矫治中心治疗室,一是观看幽默图书和电影,培养积极正面的情绪,构建乐观开朗的人格,强化成功戒毒的信心;二是接受静默、非我等心理辅助治疗,降低戒毒学员对自我的过多关注,达到精神松弛、减少焦虑和紧张,学会控制心理活动,增强自信心,牢固成功戒毒信心。此外,还可组织学员诵读《三字经》、《百家姓》,邀请专家来所举行国学讲座,帮助戒毒学员净化心灵、重塑灵魂,回归“人之初、性本善”的境界。
  3.开展静坐反思训练。每天可在早、中、晚组织戒毒学员静坐反思,内容包括戒毒格言:“我想戒、我能戒、我必须戒”,“吸毒害人害己害国家、戒毒利己利家利社会”,以及对一日训练、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反思。
  4.适时进行公益性集体活动。组织开展“毒品危害现身说法活动”,组建“毒品危害现身说法巡讲团”在所内或外出到学校、工厂开展巡讲活动;举行毒品危害展览,观看毒品危害影碟,开发毒品危害画册,编导富有教育意义的文艺节目,使戒毒人员体验正常人的尊严,感受成功的喜悦,增强公民意识和集体荣誉意识。
  (三)综合矫治期内的跟进式教育
  这一时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通过前两期的脱瘾治疗、康复训练后,戒毒人员稽延性症状大多已消除,身心已基本得到调适,对戒毒环境和戒毒场所生活已能够适应,行为操守及自我控制能力都有所提高,因此,此阶段教育矫治工作应以提高戒毒人员的心理调节、培养意志力、抗复吸行为为主,除了继续组织进行课堂化教育、康体训练、戒毒宣誓外,还应开展以下教育矫治工作:
  1.建立“家长学校”。强制隔离戒毒所每季度或者在遇国家法定大假时,组织召开家长会,邀请戒毒人员家属来所,与戒毒学员一道共同探讨拒绝毒品、保持良好操守的方法以及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方式和出路,实现争取到家属对戒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积极参与帮教和提高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接纳度,为戒毒人员提高其戒毒信心以及回归社会后保持操守提供良好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2.成立“互助团体”。借鉴TC治疗模式,在戒毒人员中成立由若干名组成的“戒毒互助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一是通过演讲会让戒毒人员讲述自己染上毒瘾的经过和吸毒对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二是通过讨论会,探讨自己吸毒后失去的东西、继续吸毒的后果、描绘戒毒后如何重新过上正常人的新生活;三是通过措施会深入讨论成功戒毒的故事和自身戒毒的方法和经验,共同唤起戒毒动机,强化戒毒信心。
  3.开展心理脱毒训练。定期组织戒毒人员到心理矫治中心毒品危害室(意象想象厌恶疗法治疗室)接受厌恶治疗,到毒品展示室接受交叉互抑制法(系统脱敏疗法)治疗,使戒毒人员今后见到毒品就产生厌恶情绪,弱化因毒品和吸毒行为所产生的条件反射。经过反复训练,可让戒毒人员在面对真实毒品时也不会产生生理反应,从而巩固成功戒毒信心,远离毒品,降低复吸率。
  4.开展感恩教育。以“感恩亲人、感恩社会”为出发点,通过情景剧、现场辩论、真情演讲、写感恩家书、换位思考等方式,引导戒毒人员捕捉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恩惠,从而学会尊重民警、团结同伴、珍惜家庭,在内心深处树立起责任意识。
  5.开展生命教育。以生命为主线,以爱为核心的生命教育,主要是引导戒毒人员重新认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正确认识生死,感受生命的喜悦与可贵,从而培养戒毒人员珍爱生命,爱护自己,尊重他人的意识和行为。
  6.开展兴趣转移训练。在组织戒毒人员种花、栽树等活动的同时,可根据戒毒人员的兴趣和爱好,成立书法、绘画、制作手工艺品、读书等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丰富戒毒人员的生活情趣,转移他们对毒品的渴求。
  (四)回归社会适应期内的跟进式教育
  这一时期,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期快到,他们回归社会的愿望强烈,因此,此阶段重点是开展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性训练,帮助他们提高自我控制力和约束力,为回归社会作准备。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和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还应对戒毒人员开展以下教育矫治:
  1.开展模拟社区环境训练。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回归指导中心可模拟社区环境组织戒毒人员成立互助组,实行自主管理,在管理区内的矫治中心、食堂、超市提供义工岗位,使戒毒人员体验社会生活能力,同时,加大所外试工和周末放假回家的力度,让戒毒人员有条件地接触社会,增强自我控制力。
  2.开展毒品考验训练。定期组织戒毒人员在心理矫治中心情景模拟室接受满贯疗法(毒品考验)。在高仿真的酒吧包厢,模拟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毒品和吸食工具引诱情景,考验戒毒人员的自我控制力,从而不断强化他们抵制毒品诱惑的能力。
  3.大力开展戒毒成功者的宣传。组织戒毒人员在成功戒毒展示室观看成功戒毒人员的展板和视频资料,让他们学习成功戒毒经验,感受他们成功戒毒的喜悦,接受他们的戒毒信念,以鼓舞戒毒人员树立起百分之百的戒毒信心。
  4.建立回归指导网站和回归指导热线电话。通过现代的信息技术和便捷手段,为戒毒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咨询话题进行远程指导,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追踪指导,对有咨询要求和有必要指导的人员进行面对面的零距离咨询指导,使戒毒人员得到援助,从而切实降低复吸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把握“跟进式教育”核心,注重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跟进式教育的核心;与时俱进是跟进式教育的关键;不断创新是跟进式教育的源泉。《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戒毒治疗期限为二年,并视情况可延长一年。只有这一过程中不断进行跟进式教育,才能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除毒瘾基础上,组织实施教育矫治,帮助他们矫正其病态和不健康的人格及恶习,培养其良好的公民责任感、社会适应性和行为能力,使其远离毒品,成为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其目的就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一种依法进行的再社会化教育矫治过程。按照禁毒法的立法精神,吸毒者是违法者、受害者和病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除了继续坚持已较为完善和成功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心理矫治的基础上,还必须重视教育矫治方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唤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为回归社会的戒毒动机,帮助引导戒毒人员最终回归社会并成为守法公民,以人为本,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取得实效。
其他文献
摘要指定分包在中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但我国既有的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以致因指定分包引发了大量的履约纠纷。本文以建设工程的实践为基础,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标准合同为视角,剖析指定分包之概念、性质,评析既有法律规制之缺陷,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有效规制的建议。  关键词指定分包 分包商 反对权 法律规制  作者简介:王曼,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2009级
摘要美国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世界各国包括我国都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经济发展,应对经济危机。但进入2009年以后,我国部分地区却密集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外商非法撤资的情况。非法撤资对当地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同时造成了企业职工、中方合作者、企业供货商等相关权益人的巨大利益损害。本文通过界定非法撤资的含义,介绍非法撤资的现状,进而讨论了对非法撤资的法律规制途径。  关键词外国投资者 非法撤资
摘 要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施行给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的司法警察工作注入了许多新鲜元素,其中新增加的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监督报告规定,充实了司法警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本文拟从《条例》规定展开,浅析司法警察部门监督职能的拓展。  关键词 司法警察 监督职能 检警分离 工作规范  作者简介:冯志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
摘 要 行政强制既容易侵犯人权又必不可少,片面的强调行政效率和人权保障都是不可取的。本文立足于行政强制,从保障人权是行政强制制度的法理基础入手,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强制制度中的人权保障制度,并借鉴美国行政法对这一问题的合理做法,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行政强制在处理二者关系时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 行政强制 人权保障 行政效率  作者简介:王丹,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2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中图
摘 要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作为一项特别程序纳入其中,首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刑事和解案件适用的范围、条件等,统一了刑事和解的程序和适用标准。本文以论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十年试点刑事和解实践经验为依托,结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所确立之刑事和解的概念,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程序 赔偿规范 刑事诉讼法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检察官学院2012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摘 要 本文以案例为基础,在分析论述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对强奸罪“其他手段”的司法界定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和分析,以期对指导相关的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关键词 强奸罪 其他手段 司法界定  作者简介:董立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270-02  一、基本案情  2011年8月2日,被告人朱某某在清华
摘 要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对送达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送达实践中,主体的送达方式为电话送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具体针对法律规定的六种送达情况进行调研,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 基层法院 民事诉讼 送达  作者简介:杨胜,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行政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及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
摘 要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本文以程序法为视角,讨论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诉讼实践中的适用。  关键词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程序法 诉讼  作者简介:张燕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265-02  善意取得制度被称为“物权法上最活跃的精靈”,历史渊源已经很久了。“所谓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
摘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用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坚持什么样的价值理念模式决定了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本文在厘清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基本含义的基础上,分析了基于正义、秩序和效率的三种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并指出我国法律价值理念调和的路径选择,使得本文的研究兼具理论意
摘 要 司法公正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和核心价值,是民众对法制的客观追求,也同时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观念。但是,由于社会处于不断地进步和变革大潮流之中,出现许多司法不公正的现象。文章从司法公正的内涵、产生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入手,希望能够推进司法制度的进步和完善,从而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关键词 司法公正 制约性因素 法律监督 司法制度构建  作者简介:李树杰,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