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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的古人感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千年后的今天,政府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力图构建住房梯级保障体系,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普通民众,然而限价房这一在政策主导下的保障房制度实质是“用计划的手段解决市场的事”,两者不同的价值驱动带来的必然是目标成就上的叠差。以宪法与行政法的相关法理为出发点,综合考察后此项政策的制定、执行到最终的监管,可发现存在着结构性的问题,同时在政策救济环节亦存在救济乏力的困境,这些都难以通过局部的微调予以解决,因此该项政策欠缺必要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笔者预测,该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