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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因此,周某在科技公司的工作年限从2004年5月1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