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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住宅与宅基地闲置是我国各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古村落住宅与宅基地闲置除存在村庄空心化、一户多宅、常年闲置等一般地区的共性问题外,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问题:一方面存在"一户多宅、一宅多户"以及私下交易等现象,另一方面又存在传统古宅保护不力等问题。在经济依据、法律依据、实践依据三项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房地产开发与保护,创办特色民宿与农家乐,以"三变"促进传统古宅保护与基础设施完善等三大策略,以解决古村落住宅与宅基地闲置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