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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其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由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共同发布;《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则由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林草局一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