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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是立法后评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植入,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面对国土资源管理关注行政效率、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效果,以及行政立法副作用的新要求,进行了重要的自我调适,表现出高度的契合性。新制度依然存在着缺乏合理动力机制、评估结果的信度和制度环境有待改善等缺陷,要实现制度的预期功能,国土资源部门仍需要付出诸多努力,在后评估的公众参与、专业化和理论方法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