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定期租船合同中通常约定在承租人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船东有撤船的权利,但船东要想索赔损失还必须证明承租人的行为构成毁约。然而在2013年The"Astra"案中英国高院判决租金支付条款(NYPE46第5条)为条件条款,船东可直接主张损害赔偿。该判决增强了对船东利益的保障,但不构成先例,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期待着英国上诉法院及最高法院能及早对此做出有约束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