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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徽州家谱所收《休宁县儒学教谕刘文新袭儒户帖文》的解读,首先以具体例证明确了元代儒户承袭的一般程序,同时对至元二十七年儒户抄籍的法律效力也加以了确认。其次,确定了作为宋代以来学校执事官的斋谕,在元代亦得以延续,并可以在家族间承袭。正是由于斋谕在元代的准学官地位,帖文中刘文新方在时隔十一年申请确认其儒户身份并承袭斋谕。最后,通过进一步分析帖文的内容,确认家谱中对刘文新及其父刘福龙所任学官的记载,基本明确了明代嘉靖年间家谱纂修之际被美饰后的始迁祖刘福龙和刘文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