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具体日期,是随着中共中央战略决策逐步确定的。在国共两党军事格局变化中,中共中央不断对基本上打倒国民党政权的含义和时间作了阐述,指出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具备的时机,基本轨迹是:首先初步提出1949年成立,接着进一步确定能在1949年成立,再接着明确是在1949下半年成立,最后确定在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整个过程反映了中共中央有一个基本的战略决策:一个新政府的成立,必须是建基于国际法上旧政权被基本打倒和新政权基本上控制全国领土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