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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中,大量存在董事兼经理(包括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等经理层人员)的现象。这种兼职造成在公司中董事与经理角色混淆,轻则产生权责关系不清,重则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中分权与制衡机制的失效,实践中由此引发的弊端不胜枚举。我认为,在我国的经济与法律环境下,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职务不应兼任,这是解决董事与经理角色分配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