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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已在我国发展了十个年头,虽然硕果累累,但是仍然面临着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中国模式”的探索.本文着重对比中外诊所式法律教育面临的法律文化制度、法学教育制度、法律职业制度三个层次的体制差异,指出了我国高校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必须探索“高校+公益机构”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