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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权实行公开、有偿竞争获取是采砂业走向规范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各地不同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有利于实施、管理、征费、稳定采砂秩序的方式进行。建议采用招标和比照出让方式,可淡化矛盾、减少纷争。把好采砂权出让这一关,可为今后的依法管理、和谐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避免诸多不利因素出现。采砂权时限要定得合理、实际,以2~3年为宜。采砂涉及到第三者方利益时,须明确由开采方负责处理,管理方尽可能少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