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畜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到一些地方进行调研。法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法律委员会于12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