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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乡村公共精神塑造在乡村治理中尤显重要。从人学视角,重视重点人群,注重培育方式,探索新型培育模式,启迪村民形成良好的公共道德意识和诚信宽容、主体参与的现代品格,形成村民命运共同体意识,有利于村民公共精神塑造与社会责任承担的良好生成,可促进村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