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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陆与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比较研究,指出两地在消费者定义的界定方法、消费者条件的设定以及消费者范围的确定等存在差异;认为大陆立法中关于公平交易,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以及受欺诈消费者获双倍赔偿的权利规定具有特色并符合国情;认为树立消费者的自保观念、依赖企业自律以及政府拨专款设立消费者诉讼基金等措施是香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