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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差序格局”的传统人际关系、“亚文化”与“主文化”的相互抵触、慈善组织及个人的诚信的缺失以及在“藏富意识”和“仇富心理”的双重作用下缺乏“第一行动集团”的引领等因素共同抑制了公众慈善意识的培育,严重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因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千方百计地培育公众慈善意识,从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