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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体育与艺术相融合而产生的新兴艺术专业——体育表演专业,音乐类的课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教学模式教学方式上进行创新与改变,如何结合体育项目的学科特征,还需要教师去实践探索和研究。本文通过现状分析、奥尔夫音乐理念特征、教学实践的应用三方面厘清体育院校应用借鉴奥尔夫音乐教学理念的可行性。
【关键词】奥尔夫;体育表演专业;教学应用
体育表演专业是近十多年在各体育院校开设的新的本科专业,作为体育与艺术相融合而产生的新兴艺术学科 [1],在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中,音乐类的课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相较于音乐学和表演专业而言,体育院校的音乐课程在课程设置、教材使用、课程内容的设计和构建都还较为浅显,生搬硬套音乐专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及教材使得学生无法真正体会和理解音乐在体育中的作用,认为“学而无用”,因此,如何达到专业技能性与课程目标相一致的教学目标,如何在教学模式教学方式上进行创新与改变,还需要教师结合体育表演专业的专业特征去探索和研究。笔者在体育院校教学实践中发现,体育表演以肢体为表达语言的学科特点,将奥尔夫音乐中的教学方式运用到体育表演专业的音乐教学中,更符合体育专业学生的个体特征和感知理解方式。
一、音乐课在体育院校教学中的现状
(一)教材及教学内容
目前,全国十多所体育院校或综合性院校的体育系中的体育表演专业,其课程设置都相应开设了各类音乐课程,包括理论性的课程《音乐基础理论》,培养学生节奏及乐感的《视唱练耳》,以及培养学生音乐剪辑和制作能力的《体育音乐选配和制作》课程。这些课程目前所用的出版类教材较少,有北京体育大学主编的《体育知识与体育音乐》,而从教学内容上看,依然是参照专业院校音乐教育,以传统教学内容为主。
(二)教学模式及教学内涵
我国的音乐教育特别是专业院校音乐教育,由于受到早期西方和前苏联教学模式的影响,形成了重技能、重知识的传统技能型教学模式,这样的讲授型教学方式当然也是目前体育院校正在沿用的,这对于大多有着十多年音乐学习经历的专业院校学生及教学而言有着一定的适用性,然而面对非音乐专业的体育学生而言,教师理论性的讲授,学生被动的学习,就显得狭隘,又有了距离。学生缺乏音乐的综合感知力及创造力,更不谈让学生能从音乐中获得想象、创造的空间,尤其是音乐理论部分,几乎成为音乐课程教学中最困难的部分。
综上,相对于专业音乐教育的学生来说,体育表演的学生无需高超的演唱演奏技巧,掌握生涩的音乐理论,无需掌握三个升降号中变化音的精准音高,他们需要的是透过音乐的感受激发出身体的感知力,用动作传达出准确的节拍,将音乐乐句中的呼吸细致地表现出来。
所以,如果只重视纯理论的知识性理解,单纯的讲解和讲授,并不教授他们如何思考、分析他们所听到的音乐,就无法激发他们运用身体语汇去与音乐融合从而传达思想和进行个性表达。那么引入“原本性”理念的奥尔夫音乐则能解决这样的局限。
二、奥尔夫音乐应用于体育表演专业音乐课程的理论基础
那么,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理念是什么?他与体育专业的理论搭建性又是什么?
(一)“ 原本性”理念的综合性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由德国音乐教育家、作曲家卡尔·奥尔夫(Karl Orff)所创,“原本性”音乐教育是他提出的最富有创造性的理念和教学原则,他认为“表演艺术是一种不可切割的整体,不能把自己禁锢在某一专业、学科之中,始终追求一种通向人本的、寻找最初的、原始的、融音乐、舞蹈、戏剧为一体的艺术”,即音乐教育中所体现的那种“原本性”的原则和理念。
所以,奥尔夫音乐与舞蹈、动作所具有的天然关联性,这当然也与通过动作为表达载体的体育表演专业有着一致和关联性,他可以在音乐体验的过程中不纯粹使用单一的听觉,而是结合视觉、运动觉,使我们能调动起其他感观,丰富更多的意识功能,使得在表达上伸展出更多的触觉。
(二)基于主体意识的身体实践性
主体意识是“人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觉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外部世界和人自身自觉认识和改造的意识。”[2]而对于教育学而言就是提倡提倡内在学习和意义学习,“外在学习是单纯依赖强化和条件作用的学习,其着眼点在于灌输而不在于理解”[3],而只有源于自身的“意义学习”才能让学生获得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和对存在的透彻的领悟方式,才能让所学的知识全面的渗入人格和人的行为之中”[4]。
奥尔夫的音乐教育强调以人为本,学生通过自身与音乐的交往实践,理解音乐和获得体验,把握整个存在。教学中,他反对以教师“教”为主的授课方式,否定“强制性”的教学,其教学方式常是通过学生在音乐进行中的语言、身体声势、演奏等参与实践活动,从感性入手去体验音乐并让音乐与身体融为一体。
透析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理念,这种运用身体的参与性来感知和理解音乐的方式正与体育表演专业的专业特征和表达艺术的方式相一致而言。正如埃里奥特所提出的,“音乐是人类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实践概念远非言语能表达。”[5]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理论及视唱练耳课程中的运用与实践
结合表演专业的学科特征,在体育音乐的理论和视唱练耳课程中,我们应多将奥尔夫中律动性的教学方式、综合感知和体验方式上的教学的应用上。
(一)以动作的律动体验感知音乐本体
律动是奥尔夫音乐教学方法之一,是通过身体的各种姿态或与别人的合作来体验音乐本体、表达音乐本体的的方式,是音乐体验的外在肢体反射。这些身体动作的语汇包括原地动作和空间动作。原地动作有拍手、踏脚、摇摆、晃动、弯曲、转身等,空间动作有走、跑、爬、跳跃、奔驰、滑行等,两者可以结合或组合进行。[6]
在音乐的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很多概念、音乐要素、特征等较为抽象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接触音乐较少的学生,那么体态律动就是一种最为直接且有效的教学方式,让我们能准确把握音乐的旋律、节奏和音高等,例如我们在体验音乐乐句是流畅性还是跳跃性特征时,我们可以通过手臂连贯的动作和跳步的脚步来进行区分和感觉;又如很多同学对于均衡节奏和非均衡节奏无法准确把握,那么运用鼓打出不同的鼓点请学生随之踏步,如此反复学生便能直接从身体的表达上区别不同节奏形态的区别和特征,这种伴随音乐的视觉性动作体验,不仅省去了让学生经过思维理解再转化,直接通过动作表达便发展了表现音乐的能力,从中获得听觉感悟,使学生的乐感得以发展和提高。 运用动作的方式还包括让学生直接参与演奏实践,直观的体验和感受音乐,例如,在讲解何为和声?和声的功能?何为单声旋律,主调旋律,复调旋律的时候,运用奥尔夫的打击乐器和音条乐器以及人声的歌唱就能将这么多的概念和区别直观的展现,人声的演唱便是单声旋律,两个声部的演唱就是复调音乐的一种卡农,而加入音条乐器的主属音的简单伴奏则是主调旋律,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加入打击乐那则是一首乐曲的基本结构和要素(人声+旋律层伴奏+和声层伴奏+打击乐层伴奏)。如此综合的呈现方式让学生技能参与到音乐的结构创作中,也能让他们理解乐曲的构成,也能真正的体会到要素在音乐中的流动,是活态化的音乐。
(二)借助身体打击乐感知音响,提升身体节奏感
身体打击乐(Body Percussion)就是直接将身体作为乐器,通过各个部位发出的音响结合节奏,配以身姿变化形成的极具听觉和视觉冲击的形式。基本的身体打击部位包括有捻指、拍手、拍击胸口、拍腿、拍击臀部、跺脚,他们产生的声音具有不同的音高和音色,这些音色就如同我们不同的打击乐,例如爵士鼓,同时结合“3”、“5”、“7”、“9”的身体打击进行变化和相互组合,再配以不同的身体姿态,能创造出更丰富的节奏形态,或为歌曲作伴奏,或直接成为声势作品。
在视唱练耳的课程中,学生能准确听辨和感知乐曲中的伴奏律动和节奏是较为重要的一个学习内容,通过乐器音色的辨识,伴奏节奏的听辨,学生可以准确配合音乐完成舞步且掌握音乐风格,那么在这个教学内容中,我们就可以直接运用身体打击出这些伴奏节奏型,例如,基本的摇滚节奏型,我们可以用跺脚或拍胸模拟地鼓,用捻指代表镲片,用拍手代表军鼓,这样既能锻炼学生的身体协调性,还能运用身体感知音色和节奏风格。
除了单纯的身体打击乐伴奏或演奏之外,也可以与打击乐器结合,让身体打击乐承担特殊的音色声部,并把节奏旋律与动作结合,甚至加入空间动作,如行走、跳跃、跑动、滑行、转动等,用这些身体运动视觉符号来辅助感受和表现音乐,获得听觉和视觉的双重感受。
当然,对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应用还有很多可探究和实践的,更应当是与传统教育体系相结合,活学活用,而不是死拉硬套。因为教学方式的探索运用究其目的,是为了如何以学生为本,为其提供自由、赋予创新的音乐学习环境和创造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马鸿韬,李敏.《体育表演艺术概念及分类的探讨》一文将体育表演艺术的概念界定为:体育表演艺术是体育与表演艺术相结合,以人体姿态、表情造型和动作过程为主要表现手段,以体育内容为表演素材,融体育、音乐、舞蹈及艺术表演于一体,为促进人体健康、体现体育情感、展示体育精神及反映体育生活而专门组织的有计划的体育文化艺术形式.
[2]廖家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主体意识[J].北京:人民音乐,2010,(4).
[3][4]车博文.人本主义心理学[M].浙江教育出版社.
[5]戴维埃里奥特[美],谢嘉幸等译.关注音乐实践一一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56.
[6]葛瑞蓉.基于听觉体验的视觉化音乐教学方式探索[J].音乐天地,2015,(2).
[7]马鸿韬,李敏.体育表演艺术概念及分类的探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6).
[8]王硕.我国体育院校表演专业研究现状[J].体育文化导刊,2011,(10).
[9]王德君.论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06).
[10]颜莉.对传统音乐教育观的反思及发展方向探讨[J].戏剧之家,2016,(08).
作者简介:谭晓雪,南京体育学院教师,专业音乐学。
【关键词】奥尔夫;体育表演专业;教学应用
体育表演专业是近十多年在各体育院校开设的新的本科专业,作为体育与艺术相融合而产生的新兴艺术学科 [1],在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中,音乐类的课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相较于音乐学和表演专业而言,体育院校的音乐课程在课程设置、教材使用、课程内容的设计和构建都还较为浅显,生搬硬套音乐专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及教材使得学生无法真正体会和理解音乐在体育中的作用,认为“学而无用”,因此,如何达到专业技能性与课程目标相一致的教学目标,如何在教学模式教学方式上进行创新与改变,还需要教师结合体育表演专业的专业特征去探索和研究。笔者在体育院校教学实践中发现,体育表演以肢体为表达语言的学科特点,将奥尔夫音乐中的教学方式运用到体育表演专业的音乐教学中,更符合体育专业学生的个体特征和感知理解方式。
一、音乐课在体育院校教学中的现状
(一)教材及教学内容
目前,全国十多所体育院校或综合性院校的体育系中的体育表演专业,其课程设置都相应开设了各类音乐课程,包括理论性的课程《音乐基础理论》,培养学生节奏及乐感的《视唱练耳》,以及培养学生音乐剪辑和制作能力的《体育音乐选配和制作》课程。这些课程目前所用的出版类教材较少,有北京体育大学主编的《体育知识与体育音乐》,而从教学内容上看,依然是参照专业院校音乐教育,以传统教学内容为主。
(二)教学模式及教学内涵
我国的音乐教育特别是专业院校音乐教育,由于受到早期西方和前苏联教学模式的影响,形成了重技能、重知识的传统技能型教学模式,这样的讲授型教学方式当然也是目前体育院校正在沿用的,这对于大多有着十多年音乐学习经历的专业院校学生及教学而言有着一定的适用性,然而面对非音乐专业的体育学生而言,教师理论性的讲授,学生被动的学习,就显得狭隘,又有了距离。学生缺乏音乐的综合感知力及创造力,更不谈让学生能从音乐中获得想象、创造的空间,尤其是音乐理论部分,几乎成为音乐课程教学中最困难的部分。
综上,相对于专业音乐教育的学生来说,体育表演的学生无需高超的演唱演奏技巧,掌握生涩的音乐理论,无需掌握三个升降号中变化音的精准音高,他们需要的是透过音乐的感受激发出身体的感知力,用动作传达出准确的节拍,将音乐乐句中的呼吸细致地表现出来。
所以,如果只重视纯理论的知识性理解,单纯的讲解和讲授,并不教授他们如何思考、分析他们所听到的音乐,就无法激发他们运用身体语汇去与音乐融合从而传达思想和进行个性表达。那么引入“原本性”理念的奥尔夫音乐则能解决这样的局限。
二、奥尔夫音乐应用于体育表演专业音乐课程的理论基础
那么,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理念是什么?他与体育专业的理论搭建性又是什么?
(一)“ 原本性”理念的综合性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由德国音乐教育家、作曲家卡尔·奥尔夫(Karl Orff)所创,“原本性”音乐教育是他提出的最富有创造性的理念和教学原则,他认为“表演艺术是一种不可切割的整体,不能把自己禁锢在某一专业、学科之中,始终追求一种通向人本的、寻找最初的、原始的、融音乐、舞蹈、戏剧为一体的艺术”,即音乐教育中所体现的那种“原本性”的原则和理念。
所以,奥尔夫音乐与舞蹈、动作所具有的天然关联性,这当然也与通过动作为表达载体的体育表演专业有着一致和关联性,他可以在音乐体验的过程中不纯粹使用单一的听觉,而是结合视觉、运动觉,使我们能调动起其他感观,丰富更多的意识功能,使得在表达上伸展出更多的触觉。
(二)基于主体意识的身体实践性
主体意识是“人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觉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外部世界和人自身自觉认识和改造的意识。”[2]而对于教育学而言就是提倡提倡内在学习和意义学习,“外在学习是单纯依赖强化和条件作用的学习,其着眼点在于灌输而不在于理解”[3],而只有源于自身的“意义学习”才能让学生获得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和对存在的透彻的领悟方式,才能让所学的知识全面的渗入人格和人的行为之中”[4]。
奥尔夫的音乐教育强调以人为本,学生通过自身与音乐的交往实践,理解音乐和获得体验,把握整个存在。教学中,他反对以教师“教”为主的授课方式,否定“强制性”的教学,其教学方式常是通过学生在音乐进行中的语言、身体声势、演奏等参与实践活动,从感性入手去体验音乐并让音乐与身体融为一体。
透析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理念,这种运用身体的参与性来感知和理解音乐的方式正与体育表演专业的专业特征和表达艺术的方式相一致而言。正如埃里奥特所提出的,“音乐是人类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实践概念远非言语能表达。”[5]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理论及视唱练耳课程中的运用与实践
结合表演专业的学科特征,在体育音乐的理论和视唱练耳课程中,我们应多将奥尔夫中律动性的教学方式、综合感知和体验方式上的教学的应用上。
(一)以动作的律动体验感知音乐本体
律动是奥尔夫音乐教学方法之一,是通过身体的各种姿态或与别人的合作来体验音乐本体、表达音乐本体的的方式,是音乐体验的外在肢体反射。这些身体动作的语汇包括原地动作和空间动作。原地动作有拍手、踏脚、摇摆、晃动、弯曲、转身等,空间动作有走、跑、爬、跳跃、奔驰、滑行等,两者可以结合或组合进行。[6]
在音乐的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很多概念、音乐要素、特征等较为抽象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接触音乐较少的学生,那么体态律动就是一种最为直接且有效的教学方式,让我们能准确把握音乐的旋律、节奏和音高等,例如我们在体验音乐乐句是流畅性还是跳跃性特征时,我们可以通过手臂连贯的动作和跳步的脚步来进行区分和感觉;又如很多同学对于均衡节奏和非均衡节奏无法准确把握,那么运用鼓打出不同的鼓点请学生随之踏步,如此反复学生便能直接从身体的表达上区别不同节奏形态的区别和特征,这种伴随音乐的视觉性动作体验,不仅省去了让学生经过思维理解再转化,直接通过动作表达便发展了表现音乐的能力,从中获得听觉感悟,使学生的乐感得以发展和提高。 运用动作的方式还包括让学生直接参与演奏实践,直观的体验和感受音乐,例如,在讲解何为和声?和声的功能?何为单声旋律,主调旋律,复调旋律的时候,运用奥尔夫的打击乐器和音条乐器以及人声的歌唱就能将这么多的概念和区别直观的展现,人声的演唱便是单声旋律,两个声部的演唱就是复调音乐的一种卡农,而加入音条乐器的主属音的简单伴奏则是主调旋律,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加入打击乐那则是一首乐曲的基本结构和要素(人声+旋律层伴奏+和声层伴奏+打击乐层伴奏)。如此综合的呈现方式让学生技能参与到音乐的结构创作中,也能让他们理解乐曲的构成,也能真正的体会到要素在音乐中的流动,是活态化的音乐。
(二)借助身体打击乐感知音响,提升身体节奏感
身体打击乐(Body Percussion)就是直接将身体作为乐器,通过各个部位发出的音响结合节奏,配以身姿变化形成的极具听觉和视觉冲击的形式。基本的身体打击部位包括有捻指、拍手、拍击胸口、拍腿、拍击臀部、跺脚,他们产生的声音具有不同的音高和音色,这些音色就如同我们不同的打击乐,例如爵士鼓,同时结合“3”、“5”、“7”、“9”的身体打击进行变化和相互组合,再配以不同的身体姿态,能创造出更丰富的节奏形态,或为歌曲作伴奏,或直接成为声势作品。
在视唱练耳的课程中,学生能准确听辨和感知乐曲中的伴奏律动和节奏是较为重要的一个学习内容,通过乐器音色的辨识,伴奏节奏的听辨,学生可以准确配合音乐完成舞步且掌握音乐风格,那么在这个教学内容中,我们就可以直接运用身体打击出这些伴奏节奏型,例如,基本的摇滚节奏型,我们可以用跺脚或拍胸模拟地鼓,用捻指代表镲片,用拍手代表军鼓,这样既能锻炼学生的身体协调性,还能运用身体感知音色和节奏风格。
除了单纯的身体打击乐伴奏或演奏之外,也可以与打击乐器结合,让身体打击乐承担特殊的音色声部,并把节奏旋律与动作结合,甚至加入空间动作,如行走、跳跃、跑动、滑行、转动等,用这些身体运动视觉符号来辅助感受和表现音乐,获得听觉和视觉的双重感受。
当然,对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应用还有很多可探究和实践的,更应当是与传统教育体系相结合,活学活用,而不是死拉硬套。因为教学方式的探索运用究其目的,是为了如何以学生为本,为其提供自由、赋予创新的音乐学习环境和创造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马鸿韬,李敏.《体育表演艺术概念及分类的探讨》一文将体育表演艺术的概念界定为:体育表演艺术是体育与表演艺术相结合,以人体姿态、表情造型和动作过程为主要表现手段,以体育内容为表演素材,融体育、音乐、舞蹈及艺术表演于一体,为促进人体健康、体现体育情感、展示体育精神及反映体育生活而专门组织的有计划的体育文化艺术形式.
[2]廖家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主体意识[J].北京:人民音乐,2010,(4).
[3][4]车博文.人本主义心理学[M].浙江教育出版社.
[5]戴维埃里奥特[美],谢嘉幸等译.关注音乐实践一一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56.
[6]葛瑞蓉.基于听觉体验的视觉化音乐教学方式探索[J].音乐天地,2015,(2).
[7]马鸿韬,李敏.体育表演艺术概念及分类的探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6).
[8]王硕.我国体育院校表演专业研究现状[J].体育文化导刊,2011,(10).
[9]王德君.论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06).
[10]颜莉.对传统音乐教育观的反思及发展方向探讨[J].戏剧之家,2016,(08).
作者简介:谭晓雪,南京体育学院教师,专业音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