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张国荣
香港巨星,演艺圈多栖发展最成功的代表之一。1991年香港电影金像奖影帝,1993年凭借影片《霸王别姬》蜚声国际影坛。2003年4月1日离世。
哥哥,早知道写信给你是极难的事。9年了,我不写任何关于你的文字,轻易不与他人谈起你,好像要说的话早已说尽。
但我长久记得你、怎肯忘了你、怎会忘了你?每年4月1日,必点蜡烛祭奠,并从此不过愚人节。偶尔在亲近的朋友聚会时点你的歌,不唱,只静静看与听。我当然不肯当着任何人落泪,只短短解释一声你好美——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在另一个世界还是好美。还有那次看电影,《新倩女幽魂》——并无诚意的致敬,逻辑欠奉的改编,可最后的字幕还是猝不及防击中了我:永远怀念张国荣先生。眼泪立刻在黑暗里掉下来——很震惊。我原以为多年过去,自己早该不复如此的。
哥哥,关于你我该说什么好呢?
真说起来,千言万语大概也是不够的。但这些年来已经有这么多人说了这么多怀念的话,好像一字不说也完全可以。开口说任何话,都好比加入了一支无比庞大的哀悼大军,声音随即湮没在众声喧嚣的海洋中。是的,所有人都怀念你,因为“世上再无张国荣”——这句话多么稀松平常,却让我一听就心如刀割,因为这是真的。
我私心但愿对你的感情更私密一点,更不可告人一点,或者说,更接近暗恋一点。什么事都是如此,一旦说出去,便不值钱了,可是一定要我为什么人写封情书,那也只能是你,而不是现世的任何人。我爱过的其他人都好好活在这个世界上,过着稳妥世俗的生活。只有你已经离我足够远,又足够美,怎样恋慕你大概都是不必害怕羞愧的。
这样解释似乎还不够。大概一切真正的感情都是无法简单定义的,哪怕是对于一个素未谋面者的倾慕也同样复杂——当然我早已在各种作品里熟知你了,只是你不认得我。
“突然间我想起你的脸,这样我就老了。”
对于你的迷恋,几乎贯穿了我整个青少年时代,直至你46岁离开也未曾中止——只是心上突然有缺,年深日久,永难填补。
这缺口完全是和你不相干的,哥哥。我一点都不想指责你为什么离开。正如旭仔不必对任何露露咪咪负责,十二少也不必真的为了如花去寻死——你们这类男人,只要负责美这一件事就够了。你对此仁至义尽,一生华丽,至死化蝶,继续魅惑——哥哥你亲身亲手教会我美为何物,我谢你还来不及,怎会怪你过分美丽?
第一次对你动心,是高二某个周末——我不记得是不是艾略特的最残忍的4月,只记得是春暮、薄阴、微凉,中央6台正好放你的《胭脂扣》。
起初只是为你的民国扮相惊艳,直到如花死后百般等候不得,才一步步被牵引入戏。彼时的我以为,如花最终一定会找到十二少的,电影必定是感天动地的团圆俗套,却万万没有料到,最后在片场楼梯口找到的年迈老龙套,真是陈十二少。他没死,而是潦倒苟活——就是这残忍一幕,让我观影结束后半个小时,依然伏案痛哭。
那次就是我与你的初遇。
大抵从那一刻起便情根悄种,并从此决定了自己对情意的偏好倾向于温柔软弱。你让我一早就知道, 真正的感情多数千疮百孔而不够彻底——看了这么多年电影,我就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如你一样,能把最不讨喜的角色照样刻画得魅力无穷,又将爱情的双刃剑本质表达得淋漓尽致。
再次确认对你的感情已是两年后。2000年某日,突然看到你的热情演唱会片段。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长发造型,穿黑色透视装,装扮怪异而性感绝伦,眼神时而妩媚时而苍凉,正吟唱那首富有争议的《左右手》。我几乎是立刻被一种说不出来的电击感洞穿了,同时认出你就是那曾让我痛哭过的,十二少。
对你的恋慕大概从那一刻才真正开始。我无法解释到底被什么东西打动,也许是全场欢呼时你眼中仍散发的寂寞,也许是你长发黑裙大步走在空旷舞台的王者之态,也许是你雌雄莫辨悲喜交加的伤兽气息,总之,你不复当初眉目如画,却开始醇厚似酒。
我自此开始狂热地搜集有关你的一切,新歌老歌,MTV电影,写真照片,并习惯每日在你沙哑温柔的声线里入睡——
哥哥,我追本溯源只是想说,对你的恋慕在文华酒店的纵身一跳前早已发生。仿佛命运预设陷阱,但我跳得好不心甘情愿。
也正因为这事先张扬的狂热,2003年4月1日傍晚,才会同时有那么多人发信息给我。那时神州行的短信一毛五一条,市内电话也是五毛一块起,每个月随随便便五十上百电话费不在话下,对于穷学生而言算是不小开销。然而那天我却不厌其烦地回复每条信息:是谣传啦,刘德华还不是每几个月就死两次。回复到第六条一模一样的信息时我才真正悚然而惊——而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哥哥,你真的开了好大一个玩笑,不仅对我们所有人,还有你自己。
那时我因为考研,在校外和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和那姑娘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可那天红肿着眼睛回去,告之噩耗却换得一句:一个艺人嘛,死就死了呗,与我无关。
哥哥,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话,我转身关上房门,在房间里点了7天蜡烛为你送别,而整整一礼拜没和她说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获知死讯的深夜,全世界好像惟独我一个人醒着,痛哭流涕地哀悼着一个陌生人。
最爱你在《偷情》里唱,“信不过感情,从未谋面才像爱情”,这样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对你的爱“比引火更吸引,比得到了的都着紧”。而你最终的离开同样可以歌词作结:“垂下眼睛熄了灯,回望这一段人生,没什么可给你。但求凭这阙歌,活在你心内,分开也像同度过”。
哥哥,你看,这些话我原本都不要说出口的,就此戛然而止罢。愿你洁净处来,欢喜处去。天国快乐。
香港巨星,演艺圈多栖发展最成功的代表之一。1991年香港电影金像奖影帝,1993年凭借影片《霸王别姬》蜚声国际影坛。2003年4月1日离世。
哥哥,早知道写信给你是极难的事。9年了,我不写任何关于你的文字,轻易不与他人谈起你,好像要说的话早已说尽。
但我长久记得你、怎肯忘了你、怎会忘了你?每年4月1日,必点蜡烛祭奠,并从此不过愚人节。偶尔在亲近的朋友聚会时点你的歌,不唱,只静静看与听。我当然不肯当着任何人落泪,只短短解释一声你好美——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在另一个世界还是好美。还有那次看电影,《新倩女幽魂》——并无诚意的致敬,逻辑欠奉的改编,可最后的字幕还是猝不及防击中了我:永远怀念张国荣先生。眼泪立刻在黑暗里掉下来——很震惊。我原以为多年过去,自己早该不复如此的。
哥哥,关于你我该说什么好呢?
真说起来,千言万语大概也是不够的。但这些年来已经有这么多人说了这么多怀念的话,好像一字不说也完全可以。开口说任何话,都好比加入了一支无比庞大的哀悼大军,声音随即湮没在众声喧嚣的海洋中。是的,所有人都怀念你,因为“世上再无张国荣”——这句话多么稀松平常,却让我一听就心如刀割,因为这是真的。
我私心但愿对你的感情更私密一点,更不可告人一点,或者说,更接近暗恋一点。什么事都是如此,一旦说出去,便不值钱了,可是一定要我为什么人写封情书,那也只能是你,而不是现世的任何人。我爱过的其他人都好好活在这个世界上,过着稳妥世俗的生活。只有你已经离我足够远,又足够美,怎样恋慕你大概都是不必害怕羞愧的。
这样解释似乎还不够。大概一切真正的感情都是无法简单定义的,哪怕是对于一个素未谋面者的倾慕也同样复杂——当然我早已在各种作品里熟知你了,只是你不认得我。
“突然间我想起你的脸,这样我就老了。”
对于你的迷恋,几乎贯穿了我整个青少年时代,直至你46岁离开也未曾中止——只是心上突然有缺,年深日久,永难填补。
这缺口完全是和你不相干的,哥哥。我一点都不想指责你为什么离开。正如旭仔不必对任何露露咪咪负责,十二少也不必真的为了如花去寻死——你们这类男人,只要负责美这一件事就够了。你对此仁至义尽,一生华丽,至死化蝶,继续魅惑——哥哥你亲身亲手教会我美为何物,我谢你还来不及,怎会怪你过分美丽?
第一次对你动心,是高二某个周末——我不记得是不是艾略特的最残忍的4月,只记得是春暮、薄阴、微凉,中央6台正好放你的《胭脂扣》。
起初只是为你的民国扮相惊艳,直到如花死后百般等候不得,才一步步被牵引入戏。彼时的我以为,如花最终一定会找到十二少的,电影必定是感天动地的团圆俗套,却万万没有料到,最后在片场楼梯口找到的年迈老龙套,真是陈十二少。他没死,而是潦倒苟活——就是这残忍一幕,让我观影结束后半个小时,依然伏案痛哭。
那次就是我与你的初遇。
大抵从那一刻起便情根悄种,并从此决定了自己对情意的偏好倾向于温柔软弱。你让我一早就知道, 真正的感情多数千疮百孔而不够彻底——看了这么多年电影,我就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如你一样,能把最不讨喜的角色照样刻画得魅力无穷,又将爱情的双刃剑本质表达得淋漓尽致。
再次确认对你的感情已是两年后。2000年某日,突然看到你的热情演唱会片段。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长发造型,穿黑色透视装,装扮怪异而性感绝伦,眼神时而妩媚时而苍凉,正吟唱那首富有争议的《左右手》。我几乎是立刻被一种说不出来的电击感洞穿了,同时认出你就是那曾让我痛哭过的,十二少。
对你的恋慕大概从那一刻才真正开始。我无法解释到底被什么东西打动,也许是全场欢呼时你眼中仍散发的寂寞,也许是你长发黑裙大步走在空旷舞台的王者之态,也许是你雌雄莫辨悲喜交加的伤兽气息,总之,你不复当初眉目如画,却开始醇厚似酒。
我自此开始狂热地搜集有关你的一切,新歌老歌,MTV电影,写真照片,并习惯每日在你沙哑温柔的声线里入睡——
哥哥,我追本溯源只是想说,对你的恋慕在文华酒店的纵身一跳前早已发生。仿佛命运预设陷阱,但我跳得好不心甘情愿。
也正因为这事先张扬的狂热,2003年4月1日傍晚,才会同时有那么多人发信息给我。那时神州行的短信一毛五一条,市内电话也是五毛一块起,每个月随随便便五十上百电话费不在话下,对于穷学生而言算是不小开销。然而那天我却不厌其烦地回复每条信息:是谣传啦,刘德华还不是每几个月就死两次。回复到第六条一模一样的信息时我才真正悚然而惊——而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哥哥,你真的开了好大一个玩笑,不仅对我们所有人,还有你自己。
那时我因为考研,在校外和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和那姑娘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可那天红肿着眼睛回去,告之噩耗却换得一句:一个艺人嘛,死就死了呗,与我无关。
哥哥,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话,我转身关上房门,在房间里点了7天蜡烛为你送别,而整整一礼拜没和她说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获知死讯的深夜,全世界好像惟独我一个人醒着,痛哭流涕地哀悼着一个陌生人。
最爱你在《偷情》里唱,“信不过感情,从未谋面才像爱情”,这样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对你的爱“比引火更吸引,比得到了的都着紧”。而你最终的离开同样可以歌词作结:“垂下眼睛熄了灯,回望这一段人生,没什么可给你。但求凭这阙歌,活在你心内,分开也像同度过”。
哥哥,你看,这些话我原本都不要说出口的,就此戛然而止罢。愿你洁净处来,欢喜处去。天国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