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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制定出台《宿迁市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5〕99号),这是继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后又一重大举措。此举率先在全省开创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先河。《办法》围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和释放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放宽登记限制,加大扶持力度,突出"宽进",重在培育。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5192家,其中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达26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