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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艾滋小偷”的故事,默然无言。不仅这个故事,一段时间以来,现实中的一个个断片图景,繁复纷乱,它们组合在一起,何其荒诞,又何其真实。
“……目前,使用进口药物,每一位爱滋病患者每年的药费,已经从10万元降低到了3万元。资金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关键是政策……和有治疗艾滋病专业知识背景的医护人员的数量。”(参见《生活周刊》2003年11月24日)
香港智行基金会的杜聪在走访艾滋病村后认为,“许多孤儿心中有很强的仇恨,这种仇恨是很大的社会危机。只有我们去关心他们,保障他们的教育,才会使他们的心灵创伤得到弥合。”(参见《都市快报》2003年11月28日)
湖南常德沅江边一座土墙农舍,村里最穷的老林夫妇,攒了不到3万元钱打算翻修破旧的家。2003年10月11日,13岁的儿子林强偷走了这笔存款,和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进了夜总会,包了若干位“小姐”,三天内花完了父母的这笔存款。(参见《家庭》2004年1月上半月版)
“人造美女”在中国热闹起来。日前,华美医院启动四川“造美工程”的消息刊发后,仅仅一个上午,该医院就接到了200多个报名电话,还有六名女子迫不及待地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照片赶往华美医院现场报名。与此同时,“上海女子出资10万整一张脸”、“沈阳女孩要做人造美女”等报道也见诸报端,仿佛人造美女时代已经来临。(参见《南方日报》“健康周刊”2003年12月6日)……
我们生活在荒诞真实里,很久了。我们反正无所作为,所以,无言以对。行为的“合理性”,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卷一)指出,与行动者的知识结构密切相关。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动是否合理,首先需要界定他据以行动的知识结构——不知晓有毒而喝下毒酒不能被判断为“非理性”行为。1953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佛”部落的一名女孩参加了她刚刚死去的祖母的葬礼并分食了死者的脑。1957年,这名女孩也有了“脑疯”的症状,并于次年死去(Robert Aunger,《The Electric Meme》,Free Press,2002,第7页)。信仰和确信系统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意义从而在很大上决定了我们的行动。
可是,我们头脑里的大部分知识不是靠了亲身体验获得的,而是从他人体验——记录和模仿获得的。换句话说,我们主要是从那些被表达出来的人类知识获得我们自己的知识的。这样,合理性,我们行为的合理性,就依赖于我们社会的被表达出来的知识的状况。
更深入考察,我同意许茨(《社会实在论》作者)和布鲁默尔(《符号交往主义:方法与前景》作者)的看法:社会用以表达知识的,被称为“符号”的那一整套系统,是社会性地建构起来和根据社会规范加以运用的。有制造“铺天盖地”效应的话语权力的主流媒体和汽车商人们,联手把“汽车”塑造为财富和能力的符号,所以我们就开始“合理性”地用废气和水泥把原本优雅安静的校园和小区笼罩起来,让行人无处躲车,让大车欺负小车,让最弱的人最容易死去——一种明确表达出来的合理性。类似地,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主流媒体,而是基于传统——那些被表达得最长久和最有效的知识的集合,艾滋病被建构成为现代人的死亡符号。所以,杭州的小偷们合理性地高举艾滋病盾牌逃避追捕,贫困的艾滋病患者们合理性地聚集在杭州成为小偷,真真假假的“艾滋小偷”们被抓了又放,合理性地享受余下的人生。最后,与真和善的遭遇相同,“美”不再有个性可言,它只是整形外科的技术表演,是大众追捧同一副面孔的标准化运动,是假面掩盖着的生命力枯竭。
我们社会的阴暗、关于这阴暗的真实世界的知识、和生活在这阴暗世界里的人,从来就缺乏表达的权力和权利,更谈不上参与或影响立法过程。他们用以表达生活意义的符号,由于被社会建构为“法外之物”(out-laws),就转换成为直接的行动——以荒诞的行为威胁从而参与主流社会生活。弱势群体的成员们,他们都是“法”之外的“物”。当政府退出“社会计划者”的角色但尚未完全转入它在“法治社会”里的相应角色时,在旧世界与新世界之间的灰色区域里,生活着许多这样的法外之物。他们只能以行动来表达他们的“人”格,合理性地,把他们自己区分于“物”。
我们建构和分享着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荒诞真实。
背景
“艾滋小偷”难题
11月25日早上,初冬的阳光照耀着杭州的街道。在这个早上,29岁的秦大利(化名)和他的11名来自广西鹿寨的同乡被集中押出戒毒所转押到看守所。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警方和民间对他们有一个特别的称呼——“艾滋小偷”——也就是说,他们既是行窃者又是艾滋病感染者。杭州警方的此次行动被称为是全国首次大规模对“艾滋小偷”进行的集中刑拘。这意味着,警方对于对他们进行进一步的刑事制裁做好了准备工作。
有10年毒龄的秦大利在四年前因与毒友交叉使用注射器而染上了艾滋病毒。为吸毒败光了家产的他来到杭州后,曾因为吸毒和偷窃屡次被抓又屡次获释。但这次,秦大利将可能面临不一样的命运。警方称,只要查出充分的证据,秦大利等十多名“艾滋小偷”就会在刑拘调查后,被送交检察机关,由检方对其提起公诉直至法院作出判决。
刑拘的困惑后
六年抓了又放的游戏结束了
六年前,面对这样人数众多的染有艾滋病的盗窃集团,警方只能一放了之。负责此次押解的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王擎坤回忆,部分小偷以染有艾滋病相要挟以免受处罚的情况最早发生在1997年,这一年,西湖区警方摧毁了一个外省在杭的特大吸贩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并查出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感染者。
不过从惊恐中回过神的警员们很快发现,抓到的原来是块烫手的山芋。因为关押这些吸毒的“艾滋小偷”是个大问题,杭州没有这样的场所,即使通过拘刑和一系列司法程序,这些人最后被判刑也只可能被监外执行。无柰之下,王擎坤他们决定把这些冒着生命危险抓来的“艾滋小偷”放了——包了一节火车车厢遣送他们回乡。但让王擎坤恼火的是,那次遣送后不久,又看到这伙人在杭州街头乱晃狂偷。
五个月前,这样的情况依然没有多少改变。西湖区公安局一名刑警6月19日在杭州市古荡区一家超市门口抓住了一个小偷。这个小偷没有反抗,他束手就擒的重要原因是知道警察在抓了他之后一定会放了他,因为他是非同一般的“艾滋小偷”。
事实也确实如此,此前警察们抓到“艾滋小偷”,不敢关在一般的审讯室,怕传染到其他嫌疑人;送到防疫部门,防疫部门只是按规定登记了事;送到戒毒所,这些人戒几天毒后又被放出来。从那时到现在的六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涉毒人员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们中84.8%是青壮年,年龄最小的才12岁。“我们一直小心翼翼地和这些‘艾滋小偷’玩了六年抓了又放的游戏。”王擎坤回忆起这些不由苦笑。
然而,类似的情形愈演愈烈,越来越无法让杭州警方与杭州市民忍受了。一次,王擎坤他们去抓捕一名染有艾滋病的嫌疑人,该嫌疑人居然抽出两针筒血液冲着民警大喊:“你们要是过来的话,我就把血淋到你们身上,让你们染上艾滋病!”就在对"艾滋小偷"集中刑拘的前一天,杭州媒体又报道,一小偷在被抓后,冲着周围的群众大喊“我有艾滋病!”
还不止于此,因为抓了又放,这些“艾滋小偷”以为警方柰何他们不得,便呼朋引伴地过来。在此次集中刑拘前,杭州一派出所抓住一名小偷,在他身上查出了一封来不及发出的信。此人在信里让同乡赶快来杭州,信中说:杭州人钱多而且好偷,杭州警察也不打人,只要你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因为他们是艾滋病人”
秦大利们是在11月中旬在盗窃时被杭州警方抓获的。参与抓捕的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的队员欧阳小勇回忆了抓捕经历。在11月13日,他和其他队员接到了抓捕“艾滋小偷”盗窃团伙的通知。15日,行动正式开始,所有参与抓捕的刑警都戴上了公安特用的防刺手套。“他们几乎不反抗。像秦大利那样常年吸毒又感染艾滋病毒的,体质非常差。即使他们想逃,跑了200米就会吃不消停下来。”欧阳小勇说。
这一天抓住的26人团伙中,至今检查出已有14人携带艾滋病毒。警方调查表明,这些被抓的“艾滋小偷”都是在吸毒时交叉使用针具传染的,而非传言所称是为防警察而故意注射艾滋病毒。
11月25日早上,在戒毒所里经过七天强制戒毒的秦大利们看到押送车和大批刑警,知道这一次警方不会像以前那样抓了就放,于是激动起来,朝刑警脸上吐唾沫,欲以此作抵抗。但戴着厚塑胶手套和头盔的刑警们早已做好了准备。秦大利等12名“艾滋小偷”被拘押进了看守所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露台上装了新的铁栅栏。被押进不久,秦大利和同伴开始喊冷。看守所所长赶紧派人再去买几床被子。他们难受的时候想吸烟,也被破例允许了。看守所负责人告诉他们,允许他们一天共吸一包烟。他们怄着气,直到过了下午2点还不肯吃中饭。
下午秦和同伴的情绪稳定多了,他们穿着看守所为他们买的新睡衣陆续接受审讯。下午5时,被提审的秦大利突然毒瘾发作,痛苦地蜷作一团。“忍得住吗?”警察给他点了一支烟,接着又开始不停地为他擦去鼻涕和呕吐物。秦大利脸色发青,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痛苦地熬过了大约10分钟,才缓过气来。
在另一间提审室,同样染有艾滋病的盗窃嫌疑人陈六子(化名)在接受审问。陈六子今年21岁,家里有六个兄弟姐妹,他也是这个团伙里年龄最小的。1999年,才17岁的他就开始吸毒,2002年开始用注射器。“周围好多朋友都吸,那时我很好奇,也就尝了。”他来杭州一年不到,现在已经是第五次被抓了。“白天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晚上出来到翠苑那带活动。”“活动”就是当扒手,皮夹、手机都是猎物。
秦大利和陈六子都没有女朋友,他们自己交代也没有嫖娼行为。民警解释,如果吸毒已到比较深的程度,对性的兴趣就几乎丧失了。
“……目前,使用进口药物,每一位爱滋病患者每年的药费,已经从10万元降低到了3万元。资金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关键是政策……和有治疗艾滋病专业知识背景的医护人员的数量。”(参见《生活周刊》2003年11月24日)
香港智行基金会的杜聪在走访艾滋病村后认为,“许多孤儿心中有很强的仇恨,这种仇恨是很大的社会危机。只有我们去关心他们,保障他们的教育,才会使他们的心灵创伤得到弥合。”(参见《都市快报》2003年11月28日)
湖南常德沅江边一座土墙农舍,村里最穷的老林夫妇,攒了不到3万元钱打算翻修破旧的家。2003年10月11日,13岁的儿子林强偷走了这笔存款,和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进了夜总会,包了若干位“小姐”,三天内花完了父母的这笔存款。(参见《家庭》2004年1月上半月版)
“人造美女”在中国热闹起来。日前,华美医院启动四川“造美工程”的消息刊发后,仅仅一个上午,该医院就接到了200多个报名电话,还有六名女子迫不及待地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照片赶往华美医院现场报名。与此同时,“上海女子出资10万整一张脸”、“沈阳女孩要做人造美女”等报道也见诸报端,仿佛人造美女时代已经来临。(参见《南方日报》“健康周刊”2003年12月6日)……
我们生活在荒诞真实里,很久了。我们反正无所作为,所以,无言以对。行为的“合理性”,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卷一)指出,与行动者的知识结构密切相关。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动是否合理,首先需要界定他据以行动的知识结构——不知晓有毒而喝下毒酒不能被判断为“非理性”行为。1953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佛”部落的一名女孩参加了她刚刚死去的祖母的葬礼并分食了死者的脑。1957年,这名女孩也有了“脑疯”的症状,并于次年死去(Robert Aunger,《The Electric Meme》,Free Press,2002,第7页)。信仰和确信系统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意义从而在很大上决定了我们的行动。
可是,我们头脑里的大部分知识不是靠了亲身体验获得的,而是从他人体验——记录和模仿获得的。换句话说,我们主要是从那些被表达出来的人类知识获得我们自己的知识的。这样,合理性,我们行为的合理性,就依赖于我们社会的被表达出来的知识的状况。
更深入考察,我同意许茨(《社会实在论》作者)和布鲁默尔(《符号交往主义:方法与前景》作者)的看法:社会用以表达知识的,被称为“符号”的那一整套系统,是社会性地建构起来和根据社会规范加以运用的。有制造“铺天盖地”效应的话语权力的主流媒体和汽车商人们,联手把“汽车”塑造为财富和能力的符号,所以我们就开始“合理性”地用废气和水泥把原本优雅安静的校园和小区笼罩起来,让行人无处躲车,让大车欺负小车,让最弱的人最容易死去——一种明确表达出来的合理性。类似地,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主流媒体,而是基于传统——那些被表达得最长久和最有效的知识的集合,艾滋病被建构成为现代人的死亡符号。所以,杭州的小偷们合理性地高举艾滋病盾牌逃避追捕,贫困的艾滋病患者们合理性地聚集在杭州成为小偷,真真假假的“艾滋小偷”们被抓了又放,合理性地享受余下的人生。最后,与真和善的遭遇相同,“美”不再有个性可言,它只是整形外科的技术表演,是大众追捧同一副面孔的标准化运动,是假面掩盖着的生命力枯竭。
我们社会的阴暗、关于这阴暗的真实世界的知识、和生活在这阴暗世界里的人,从来就缺乏表达的权力和权利,更谈不上参与或影响立法过程。他们用以表达生活意义的符号,由于被社会建构为“法外之物”(out-laws),就转换成为直接的行动——以荒诞的行为威胁从而参与主流社会生活。弱势群体的成员们,他们都是“法”之外的“物”。当政府退出“社会计划者”的角色但尚未完全转入它在“法治社会”里的相应角色时,在旧世界与新世界之间的灰色区域里,生活着许多这样的法外之物。他们只能以行动来表达他们的“人”格,合理性地,把他们自己区分于“物”。
我们建构和分享着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荒诞真实。
背景
“艾滋小偷”难题
11月25日早上,初冬的阳光照耀着杭州的街道。在这个早上,29岁的秦大利(化名)和他的11名来自广西鹿寨的同乡被集中押出戒毒所转押到看守所。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警方和民间对他们有一个特别的称呼——“艾滋小偷”——也就是说,他们既是行窃者又是艾滋病感染者。杭州警方的此次行动被称为是全国首次大规模对“艾滋小偷”进行的集中刑拘。这意味着,警方对于对他们进行进一步的刑事制裁做好了准备工作。
有10年毒龄的秦大利在四年前因与毒友交叉使用注射器而染上了艾滋病毒。为吸毒败光了家产的他来到杭州后,曾因为吸毒和偷窃屡次被抓又屡次获释。但这次,秦大利将可能面临不一样的命运。警方称,只要查出充分的证据,秦大利等十多名“艾滋小偷”就会在刑拘调查后,被送交检察机关,由检方对其提起公诉直至法院作出判决。
刑拘的困惑后
六年抓了又放的游戏结束了
六年前,面对这样人数众多的染有艾滋病的盗窃集团,警方只能一放了之。负责此次押解的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王擎坤回忆,部分小偷以染有艾滋病相要挟以免受处罚的情况最早发生在1997年,这一年,西湖区警方摧毁了一个外省在杭的特大吸贩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并查出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感染者。
不过从惊恐中回过神的警员们很快发现,抓到的原来是块烫手的山芋。因为关押这些吸毒的“艾滋小偷”是个大问题,杭州没有这样的场所,即使通过拘刑和一系列司法程序,这些人最后被判刑也只可能被监外执行。无柰之下,王擎坤他们决定把这些冒着生命危险抓来的“艾滋小偷”放了——包了一节火车车厢遣送他们回乡。但让王擎坤恼火的是,那次遣送后不久,又看到这伙人在杭州街头乱晃狂偷。
五个月前,这样的情况依然没有多少改变。西湖区公安局一名刑警6月19日在杭州市古荡区一家超市门口抓住了一个小偷。这个小偷没有反抗,他束手就擒的重要原因是知道警察在抓了他之后一定会放了他,因为他是非同一般的“艾滋小偷”。
事实也确实如此,此前警察们抓到“艾滋小偷”,不敢关在一般的审讯室,怕传染到其他嫌疑人;送到防疫部门,防疫部门只是按规定登记了事;送到戒毒所,这些人戒几天毒后又被放出来。从那时到现在的六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涉毒人员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们中84.8%是青壮年,年龄最小的才12岁。“我们一直小心翼翼地和这些‘艾滋小偷’玩了六年抓了又放的游戏。”王擎坤回忆起这些不由苦笑。
然而,类似的情形愈演愈烈,越来越无法让杭州警方与杭州市民忍受了。一次,王擎坤他们去抓捕一名染有艾滋病的嫌疑人,该嫌疑人居然抽出两针筒血液冲着民警大喊:“你们要是过来的话,我就把血淋到你们身上,让你们染上艾滋病!”就在对"艾滋小偷"集中刑拘的前一天,杭州媒体又报道,一小偷在被抓后,冲着周围的群众大喊“我有艾滋病!”
还不止于此,因为抓了又放,这些“艾滋小偷”以为警方柰何他们不得,便呼朋引伴地过来。在此次集中刑拘前,杭州一派出所抓住一名小偷,在他身上查出了一封来不及发出的信。此人在信里让同乡赶快来杭州,信中说:杭州人钱多而且好偷,杭州警察也不打人,只要你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因为他们是艾滋病人”
秦大利们是在11月中旬在盗窃时被杭州警方抓获的。参与抓捕的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的队员欧阳小勇回忆了抓捕经历。在11月13日,他和其他队员接到了抓捕“艾滋小偷”盗窃团伙的通知。15日,行动正式开始,所有参与抓捕的刑警都戴上了公安特用的防刺手套。“他们几乎不反抗。像秦大利那样常年吸毒又感染艾滋病毒的,体质非常差。即使他们想逃,跑了200米就会吃不消停下来。”欧阳小勇说。
这一天抓住的26人团伙中,至今检查出已有14人携带艾滋病毒。警方调查表明,这些被抓的“艾滋小偷”都是在吸毒时交叉使用针具传染的,而非传言所称是为防警察而故意注射艾滋病毒。
11月25日早上,在戒毒所里经过七天强制戒毒的秦大利们看到押送车和大批刑警,知道这一次警方不会像以前那样抓了就放,于是激动起来,朝刑警脸上吐唾沫,欲以此作抵抗。但戴着厚塑胶手套和头盔的刑警们早已做好了准备。秦大利等12名“艾滋小偷”被拘押进了看守所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露台上装了新的铁栅栏。被押进不久,秦大利和同伴开始喊冷。看守所所长赶紧派人再去买几床被子。他们难受的时候想吸烟,也被破例允许了。看守所负责人告诉他们,允许他们一天共吸一包烟。他们怄着气,直到过了下午2点还不肯吃中饭。
下午秦和同伴的情绪稳定多了,他们穿着看守所为他们买的新睡衣陆续接受审讯。下午5时,被提审的秦大利突然毒瘾发作,痛苦地蜷作一团。“忍得住吗?”警察给他点了一支烟,接着又开始不停地为他擦去鼻涕和呕吐物。秦大利脸色发青,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痛苦地熬过了大约10分钟,才缓过气来。
在另一间提审室,同样染有艾滋病的盗窃嫌疑人陈六子(化名)在接受审问。陈六子今年21岁,家里有六个兄弟姐妹,他也是这个团伙里年龄最小的。1999年,才17岁的他就开始吸毒,2002年开始用注射器。“周围好多朋友都吸,那时我很好奇,也就尝了。”他来杭州一年不到,现在已经是第五次被抓了。“白天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晚上出来到翠苑那带活动。”“活动”就是当扒手,皮夹、手机都是猎物。
秦大利和陈六子都没有女朋友,他们自己交代也没有嫖娼行为。民警解释,如果吸毒已到比较深的程度,对性的兴趣就几乎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