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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契约的角度来考察,保险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大众和保险公司之间旨在防止未来经济利益索取权可能因价格波动产生损失的一种制度安排,而蕴含于契约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的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特征、趋向和机制的共性构成,则可以解释为保险市场中的投资运作机理。本文在分析保险实质以及制约保险市场扩大机制的基础上,认为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是构成保险市场投资机理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通过对保险产品创新、业务运营以及保险与金融相融合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保险市场中的投资运作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