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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
开办一个常设栏目,向读者普及一些教育科学的基本常识,介绍一些已经并将继续产生影响力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这个愿望今天实现了。
选择本文作为《教育科学讲堂》的开栏选题,首先是因为师生美系问题、社会转型期的学校德育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前所未有的师生矛盾和冲突。迫使我们对许多习以为常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进行重新掂量。并作出与时代要求一致的调整和改变。作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我国有影响的发展心理学专家,陈先生也在关注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九五”和“十五”期间,他先后承担了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转型期中小学生个性、品德的发展与教育》和《尊重与平等教育与德育改革》,在全国2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了实验研究。凭借亲临一线、将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指导相结合的优势,他这两项课题研究大大促进了实验学校的德育改革和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我们希望,读者能通过这一系列文章,分享陈教授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心得。促进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思考和解决新时期的学校德育问题。
为本栏目投稿或对办好本栏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寄编辑部若洋收,或发电子邮件至ruoyang8015@sina.oom。
尊重与平等教育是指在学校教育环境中,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和作为学习者的学生都把对方当做独立、完整、有尊严的个体看待,彼此互相尊重。在此基础上,师生共同从事一切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共同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实践证明,尊重平等的师生关系,对增强教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师生校园生活质量都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地、君、亲、师”观念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观念,对师生关系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就说大家最熟悉也最容易接受的“尊师爱生”这一提法吧!它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有助于确立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威地位,有助于引导教师像长辈一样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成长而操心、出力、慷慨奉献,等等。但是,这种把师生关系确立为长幼、主从关系的提法,其本身就暗含着师生之间、长幼之间的不平等。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由于经济发展和意识形态的开放,人们有机会接触到更多不同的文化,也接触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在经过比较、碰撞和反思之后,“尊师爱生”这种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的、有关师生关系的“标准描述”开始受到怀疑,它其中所蕴含的不平等的理念开始受到挑战。在校园生活中,师生关系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矛盾、对抗和冲突,同时又酝酿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一方面,我们经常能从媒体上看到,由于师生之间剧烈的矛盾冲突而导致严重后果(如学生攻击教师、学生自杀)的报道;另一方面,深入学校,我们也感受到许多教师都怀有变革的期待和热情,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主动寻求与学生之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与此同时,社会生活的变化也使得当代中小学生有了不同于上一代人的价值观念、精神素质和个性追求。无论是在学校生活中,还是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他们都要求更多的民主权利、更多的独立自主意志,要求教师和家长尊重他们,与他们平等相处。而从教师和家长方面来讲,虽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接受“尊重学生、尊重孩子”这一概念,也表示愿意尊重学生、尊重孩子,但是为什么要尊重学生、尊重孩子,怎样做才算是尊重学生、尊重孩子,其实并没有真正搞明白。他们中的不少人,还习惯于把“尊重”理解为“爱”,等同于“爱”,认为“热爱学生”就等于“尊重学生”,“爱孩子”就等于“尊重孩子”。这样的认识无疑是需要审视、需要讨论的。
从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的提出和形成,是从卢梭开始的。在卢梭之前,很少有人谈及成人、教育者对儿童的尊重,教师与学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自然也没有什么平等可言。18世纪中期,伟大的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首次认真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其代表作《爱弥儿》中庄严地指出:“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还对旧教育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我们对儿童是一点也不理解的。对他们的观念错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
在卢梭之后100多年,他的“儿童中心论”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才逐渐在实际教育中开始实施,这主要体现在20世纪初蒙台梭利和杜威等人的教育理论与实践中。20世纪上半叶,尊重儿童的思想在心理学当中开始受到重视。弗洛伊德很早就意识到对儿童天性的压抑和社会文明之间的矛盾,1926年,他在《非专业者的分析问题——与无偏见的人的谈话》一文中指出:“难道儿童玩弄生殖器给自己带来的快感是不道德的吗?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儿童早期的性活动?如果压抑它,我们知道这应该承担责任。……这种早期性活动的自由状态可能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护因素,避免个体神经症的发生。但是,如果在文明社会中认可这种自由,我们已经形成的文明不是又倒退了吗?这是一个巨大的矛盾。”皮亚杰在其1932年出版的《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中说:“如果人们想一想对专制方式的有系统的抵制,想一想世上儿童用令人惊叹的天才去躲避纪律约束,人们不禁会感到我们的制度竟有这么大的缺撼,竟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被白白浪费了。”到20世纪中叶,由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兴起,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在心理学中就更加丰富和完整了。卡尔·罗杰斯在《论做人之道》一书中写道:“在教育方面,我们往往制造出顺从者、定型人,对个人的教育就‘结束’了,它不是首先塑造出有自由创造力的、有自己特色的思想家。”
从卢梭在18世纪中期提出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世界上相当大的范围里,逐渐形成了重视儿童天性和自由的明确的教育理念,用了200多年。目前,在工业化国家的学校教育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实践证明,尊重儿童的天性与自由,平等地对待儿童,有利于儿童潜能的发挥,有利于儿童幸福感的形成,有利于受教育者能力和人格的发展,因而能够大大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从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实际和家庭亲子关系的整体情况来看,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并没有真正得到普遍理解和认同。无论是在校园,还是在中小学生的家庭,不尊重儿童的现象随处可见。师生之间、亲子之间,很难谈得上有什么真正的尊重平等。更可怕的是,很多不尊重学生、不尊重孩子的行为都是打着“爱”的旗号、在“爱”的名义下进行的,譬如为了“教育”学生而对他们实施严重体罚,为了孩子的“学习”而剥夺他们一切游戏、玩耍、兴趣和爱好的权利。因为在大多数成年人心目中,师生、长幼之间的上位与 下位关系很清楚,所以,教师尊重学生,父母尊重孩子,对他们而言是不可理解的。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笔者从上世纪80年代起多次到国外做访问学者,参加过不少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观察、比较,深感转变教育观念、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真正实施尊重平等教育对我们而言有多么重要!多么迫切!因为,这是儿童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现代化才有可能,我们国家的现代化才有可能,我们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才有可能。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分别承担了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转型朝中小学生个性、品德的发展与教育》及《尊重与平等教育与德育改革》,前后在全国2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实验研究,到目前为止已取得明显的效果。
我们在实验研究中所倡导的尊重与平等教育,是在前述西方教育家和心理学家的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又和他们不尽相同。我们的目的是倡导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能直接指导教师教育行为的、实实在在的尊重平等教育。
我们的理由是——
首先,我们与西方国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传统。在西方,其文化传统中占重要地位的基督教文化,从一开始就明确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16~17世纪出现的基督教改革,不仅为卢梭等人提出和倡导尊重平等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广大民众普遍接受平等思想提供了前提条件。然而,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从奴隶制时代的孔夫子开始,君臣、父子、夫妻、师生等关系都被赋予了明显的等级色彩,并在以后不断得以强化,不断深入人心,已成为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这样,在我国推行尊重与平等教育,我们既要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又要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还要吸取西方文化中的先进、合理的东西,困难就要大得多。
其次,与上述国情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只是简单盲目地照抄照搬西方那套个人主义价值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照搬西方国家学校的做法,肯定会行不通。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大多数教师缺乏实施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准备,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的本质和精髓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在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统一的高考制度制约下,如果过分强调学生一方的自主、自由,很可能会发生师生行为的混乱和无序化,也难以很好地解决学校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教育的实际,在实验研究中,我们不仅对尊重与平等教育的内涵作出自己的解释,而且试图找到实施尊重平等教育的原则、途径和方法,来有效地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例如,尊重学生的概念和内涵是什么?尊重学生为什么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发展?尊重学生是否等于不对学生的行为加以控制?怎样在尊重和平等的前提下搞好班主任工作、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等等。
我们将在这个系列谈中一一探讨这些问题。
(责编 若 洋)
开办一个常设栏目,向读者普及一些教育科学的基本常识,介绍一些已经并将继续产生影响力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这个愿望今天实现了。
选择本文作为《教育科学讲堂》的开栏选题,首先是因为师生美系问题、社会转型期的学校德育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前所未有的师生矛盾和冲突。迫使我们对许多习以为常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进行重新掂量。并作出与时代要求一致的调整和改变。作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我国有影响的发展心理学专家,陈先生也在关注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九五”和“十五”期间,他先后承担了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转型期中小学生个性、品德的发展与教育》和《尊重与平等教育与德育改革》,在全国2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了实验研究。凭借亲临一线、将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指导相结合的优势,他这两项课题研究大大促进了实验学校的德育改革和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我们希望,读者能通过这一系列文章,分享陈教授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心得。促进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思考和解决新时期的学校德育问题。
为本栏目投稿或对办好本栏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寄编辑部若洋收,或发电子邮件至ruoyang8015@sina.oom。
尊重与平等教育是指在学校教育环境中,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和作为学习者的学生都把对方当做独立、完整、有尊严的个体看待,彼此互相尊重。在此基础上,师生共同从事一切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共同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实践证明,尊重平等的师生关系,对增强教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师生校园生活质量都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地、君、亲、师”观念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观念,对师生关系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就说大家最熟悉也最容易接受的“尊师爱生”这一提法吧!它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有助于确立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威地位,有助于引导教师像长辈一样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成长而操心、出力、慷慨奉献,等等。但是,这种把师生关系确立为长幼、主从关系的提法,其本身就暗含着师生之间、长幼之间的不平等。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由于经济发展和意识形态的开放,人们有机会接触到更多不同的文化,也接触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在经过比较、碰撞和反思之后,“尊师爱生”这种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的、有关师生关系的“标准描述”开始受到怀疑,它其中所蕴含的不平等的理念开始受到挑战。在校园生活中,师生关系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矛盾、对抗和冲突,同时又酝酿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一方面,我们经常能从媒体上看到,由于师生之间剧烈的矛盾冲突而导致严重后果(如学生攻击教师、学生自杀)的报道;另一方面,深入学校,我们也感受到许多教师都怀有变革的期待和热情,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主动寻求与学生之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与此同时,社会生活的变化也使得当代中小学生有了不同于上一代人的价值观念、精神素质和个性追求。无论是在学校生活中,还是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他们都要求更多的民主权利、更多的独立自主意志,要求教师和家长尊重他们,与他们平等相处。而从教师和家长方面来讲,虽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接受“尊重学生、尊重孩子”这一概念,也表示愿意尊重学生、尊重孩子,但是为什么要尊重学生、尊重孩子,怎样做才算是尊重学生、尊重孩子,其实并没有真正搞明白。他们中的不少人,还习惯于把“尊重”理解为“爱”,等同于“爱”,认为“热爱学生”就等于“尊重学生”,“爱孩子”就等于“尊重孩子”。这样的认识无疑是需要审视、需要讨论的。
从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的提出和形成,是从卢梭开始的。在卢梭之前,很少有人谈及成人、教育者对儿童的尊重,教师与学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自然也没有什么平等可言。18世纪中期,伟大的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首次认真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其代表作《爱弥儿》中庄严地指出:“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还对旧教育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我们对儿童是一点也不理解的。对他们的观念错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
在卢梭之后100多年,他的“儿童中心论”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才逐渐在实际教育中开始实施,这主要体现在20世纪初蒙台梭利和杜威等人的教育理论与实践中。20世纪上半叶,尊重儿童的思想在心理学当中开始受到重视。弗洛伊德很早就意识到对儿童天性的压抑和社会文明之间的矛盾,1926年,他在《非专业者的分析问题——与无偏见的人的谈话》一文中指出:“难道儿童玩弄生殖器给自己带来的快感是不道德的吗?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儿童早期的性活动?如果压抑它,我们知道这应该承担责任。……这种早期性活动的自由状态可能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护因素,避免个体神经症的发生。但是,如果在文明社会中认可这种自由,我们已经形成的文明不是又倒退了吗?这是一个巨大的矛盾。”皮亚杰在其1932年出版的《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中说:“如果人们想一想对专制方式的有系统的抵制,想一想世上儿童用令人惊叹的天才去躲避纪律约束,人们不禁会感到我们的制度竟有这么大的缺撼,竟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被白白浪费了。”到20世纪中叶,由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兴起,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在心理学中就更加丰富和完整了。卡尔·罗杰斯在《论做人之道》一书中写道:“在教育方面,我们往往制造出顺从者、定型人,对个人的教育就‘结束’了,它不是首先塑造出有自由创造力的、有自己特色的思想家。”
从卢梭在18世纪中期提出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世界上相当大的范围里,逐渐形成了重视儿童天性和自由的明确的教育理念,用了200多年。目前,在工业化国家的学校教育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实践证明,尊重儿童的天性与自由,平等地对待儿童,有利于儿童潜能的发挥,有利于儿童幸福感的形成,有利于受教育者能力和人格的发展,因而能够大大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从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实际和家庭亲子关系的整体情况来看,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并没有真正得到普遍理解和认同。无论是在校园,还是在中小学生的家庭,不尊重儿童的现象随处可见。师生之间、亲子之间,很难谈得上有什么真正的尊重平等。更可怕的是,很多不尊重学生、不尊重孩子的行为都是打着“爱”的旗号、在“爱”的名义下进行的,譬如为了“教育”学生而对他们实施严重体罚,为了孩子的“学习”而剥夺他们一切游戏、玩耍、兴趣和爱好的权利。因为在大多数成年人心目中,师生、长幼之间的上位与 下位关系很清楚,所以,教师尊重学生,父母尊重孩子,对他们而言是不可理解的。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笔者从上世纪80年代起多次到国外做访问学者,参加过不少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观察、比较,深感转变教育观念、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真正实施尊重平等教育对我们而言有多么重要!多么迫切!因为,这是儿童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现代化才有可能,我们国家的现代化才有可能,我们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才有可能。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分别承担了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转型朝中小学生个性、品德的发展与教育》及《尊重与平等教育与德育改革》,前后在全国2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实验研究,到目前为止已取得明显的效果。
我们在实验研究中所倡导的尊重与平等教育,是在前述西方教育家和心理学家的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又和他们不尽相同。我们的目的是倡导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能直接指导教师教育行为的、实实在在的尊重平等教育。
我们的理由是——
首先,我们与西方国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传统。在西方,其文化传统中占重要地位的基督教文化,从一开始就明确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16~17世纪出现的基督教改革,不仅为卢梭等人提出和倡导尊重平等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广大民众普遍接受平等思想提供了前提条件。然而,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从奴隶制时代的孔夫子开始,君臣、父子、夫妻、师生等关系都被赋予了明显的等级色彩,并在以后不断得以强化,不断深入人心,已成为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这样,在我国推行尊重与平等教育,我们既要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又要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还要吸取西方文化中的先进、合理的东西,困难就要大得多。
其次,与上述国情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只是简单盲目地照抄照搬西方那套个人主义价值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照搬西方国家学校的做法,肯定会行不通。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大多数教师缺乏实施尊重与平等教育的思想准备,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尊重与平等教育思想的本质和精髓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在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统一的高考制度制约下,如果过分强调学生一方的自主、自由,很可能会发生师生行为的混乱和无序化,也难以很好地解决学校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教育的实际,在实验研究中,我们不仅对尊重与平等教育的内涵作出自己的解释,而且试图找到实施尊重平等教育的原则、途径和方法,来有效地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例如,尊重学生的概念和内涵是什么?尊重学生为什么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发展?尊重学生是否等于不对学生的行为加以控制?怎样在尊重和平等的前提下搞好班主任工作、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等等。
我们将在这个系列谈中一一探讨这些问题。
(责编 若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