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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地区澜沧县文管所征集到的"都督之篆"印,是清代杜文秀大理政权于同治元年(即壬戌年,公元1862年)铸造颁发的"都督"印,与当年回民起义军南攻今思茅地区有直接关系,印主人是率军攻打景东、普洱、思茅的蔡三都督蔡得春.此文物证据解决了一些回民起义军在思普区活动中的存疑和史实印证问题,丰富了云南近代史的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