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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近在京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工作会议,就法院新闻发布和媒体报道等问题作出若干规定,其中包括了诸多限制性的规定。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法院有监督下级法院工作的权力。最高法院召开此次会议,对法院新闻发布工作作出部署,乃是其工作监督的职务行为,本无可厚非。但仔细检视此次发布的司法限令,却发现令人忧虑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