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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该机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全面合法地开展侦查活动,引导其对关键证据进行固定,从而形成证据链条并突破证据难题,最终达到防范冤假错案的目的,体现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以及可行性。但提前介入侦查机制依然存在着角色矛盾、介入范围以及介入方式不明确等难题,立法中应逐步完善相关规定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制,不断推进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