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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包括48项审计准则的新审计准则体系。在新的审计准则之下,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正确运用审计重要性,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应对审计风险,必须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因此,如何正确理解新准则下的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正确运用两者及其关系来指导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