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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公的弊端,以及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试点实施"营改增"6+1模式。"营改增"的实施,消除了重复征税,在整体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其税负的减轻程度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就针对"营改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减轻程度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