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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的特质是构建家事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家事审判具体程序制度设计的依据,但目前对该问题的研究,缺乏统一的归纳标准、相互之间缺乏融贯性。其深层根源是基础问题意识不强、体系化思维阙如等。法律关系分析方法为家事纠纷特质的体系化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分析工具,由此将家事纠纷的特质表达为伦理性、较大的公益性、义务履行的主导性及争点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