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行为“出罪”问题探讨

来源 :法律适用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ina_x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通说观点认为,醉酒驾驶犯罪是抽象危险犯,即行为人一旦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行为是否应当一律入罪,存在"一律入罪说"与"区别对待说"之争。根据抽象危险犯的理论,醉酒驾驶行为一旦实施就存在危险,但是这种危险是立法拟制所规定的危险。作为法律推定是允许反驳的,如果行为人能够证实醉酒驾驶行为无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就应当否定这种推定并作"出罪"处理。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非法入罪,对表面上符合犯罪构成但并无犯罪性的醉酒驾驶行为予以"出罪"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应有之义。当出现醉酒驾驶行为符合刑事违法性但无社会危害性时,为了实现个案公正,司法机关应当不认定该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阻却事由降低了行为不法与责任的程度而使其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当醉酒驾驶行为存在犯罪阻却事由时也应当作"出罪"处理。总之,当醉酒驾驶行为无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就不应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行为应当区别,不断完善醉酒驾驶行为的"出罪"处理,建议通过出台司法解释规范醉酒驾驶行为的出罪问题。
其他文献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桩基础施工质量直接决定着房屋整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基于此,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中桩基施工及检测技术进行研究,以期能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借鉴.
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中国东北地区低温雨雪天气频繁出现,春耕春播形势十分严峻。东北地区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其粮食生产情况对全国粮食市场影响较大。文章以实地调查为基
2008年以来.由美国金融风暴联动的经济危机.正席卷一体化的全球经济。随着危机的不断加深.全球实体经济开始滑向不景气。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给建材业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也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下,企业如何把握自身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结构设计的角度分析建筑裂缝产生的机理,并提出结构裂缝预防控制措施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