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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理想样态的法治在我国建国后的发展,经历了由拒绝排斥到逐渐接受的过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及在全社会普及,标志着观念理想样态的法治在我国已经呈现出由学者"自说自话"到官方理论一家独大的局面。近年来我国存在多种法治理念,在法学教育、法律实践环节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建立统一的法意识形态。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工具性、阶段性、独特性的特征,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