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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全国集邮联四届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精神,坚持集邮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上海集邮界开展评选“集邮良师益友”、“先进集邮协会”、“先进集邮者”和“先进集邮工作者”活动,各评10名;同时表扬一批先进集邮集体和先进集邮个人。凡属上海市集邮协会常务理事以上成员,不作为本次评选对象。其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