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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是不断随实践发展而发展的科学,伴随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作为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都审时度势,结合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继承,发展和创新,形成了毛泽东的“法律观”、邓小平的“法制观”、江泽民的“法治观”,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三代领导集体核心的法律思想对于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